(原标题:博白检察院未检科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特色帮教构建青少年维权岗)

女检察官发放法律宣传手册
通过开设“一导、二地、三网、四室”特色青少年帮教,部分少年迷途知返,未成年人受伤害事件发生几率降低,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矫正帮教显效……今年2月,博白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科”)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成立一个专业的心理疏导机构,帮助迷途少年
去年6月,17岁的小路(化名)涉嫌非法拘禁罪,作案时是在校高二学生,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博白检察院未检科经开展案前社会调查,发现小路平时在校表现良好,只是出于江湖义气,朋友叫去帮忙追债而参与拘禁他人。因小路符合免起诉条件,该院未检科及时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疏导,经过心理咨询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心理疏导后,小路认识到自己为朋友“两肋插刀”参与拘禁他人是错误行为,消除了抵触情绪,并重新返回学校读书。
与小路一样的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有着独特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每个细微的关心和爱护都可能对他们的言行有着微妙的影响。如何灵活把握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尺度,把迷途少年唤回正道?博白检察院未检科通过成立一个专业的心理疏导机构,一方面加强培训,逐步提高检察干警心理疏导技能;另一方面,聘请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自去年至今年3月,该机构对20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
建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和留守儿童帮扶基地
去年,潜逃了3年多的犯罪嫌疑人林某被博白公安机关抓获,一起强奸幼女案宣布告破。3年多前,在被害人小花(化名,在校小学生)独自上学途中,林某强行将小花拉进其家柴屋,并进行恐吓,将小花强奸。之后,林某以同样的方法强奸小花多次,并致其怀孕堕胎。该案后经博白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林某被判刑15年……近3年来,博白检察院共办理公安机关呈捕的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强奸、猥亵妇女、猥亵儿童案件)50件73人。
鉴于留守儿童容易成为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为了减少性侵害等未成年人受伤害事件发生的几率,去年12月24日,博白检察院未检科与博白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在博白镇第七小学成立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同时,针对博白每年都有50万左右的农民工外出务工,导致农村产生30万左右的留守儿童这一县情,该科在博白旺茂镇康宁小学建立“留守儿童帮扶基地”,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行政司法机关的联动,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以及检察官妈妈普法关爱女童活动,增强女童(儿童)的是非辨别能力。
利用QQ微博微信,全方位打造“博白未检”网络平台
去年,15岁的在校学生小队(化名)由于长期观看黄色影视,对性产生好奇心,一天,在冲动之下,竟然对自己年幼的堂妹实施了奸淫。刚开始,小队不以为然,在其受到法律惩处后,心里还不服气,未检科干警通过QQ聊天等方式对其进行耐心帮教,慢慢地,小队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并改过自新。
针对大多数青少年喜欢上网聊天的习惯,在以往一对一、面对面帮教的基础上,博白检察院未检科专门创建了名为“博白未检”的QQ群,把不捕、不诉、需要咨询法律的未成年人加入进来,及时与他们进行思想交流,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更好地发挥帮教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自QQ群开通以来,已有30多名未成年群员。
此外,该科去年3月还架设了“博白未检”腾讯微博,利用网络平台宣传、转载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该科还注册了公共微信“博白未检”(微信号:bbwjzc),此举走在广西检察系统设立公共微信的前列,目前已有200多位青少年关注,未检科通过推送群发文字、图片或视频,打造一个有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及法律信息的窗口。
依托四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做好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矫正帮教
去年,15岁的小纲(化名)以同村的村民曾经殴打过其为由,持一根桌球棍将对方打伤。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未检科根据案情会同旺茂检察室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纲亲属赔偿伤者6000元,取得了伤者的谅解。
博白检察院未检科抓住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有利时机,以旺茂、龙潭、沙河、英桥等检察室为依托,做好涉嫌犯罪的部分未成年人的矫正帮教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通过法制宣传、结对帮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该类特殊主体的重点预防,联手对失足青少年开展帮扶教育,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以侦监、公诉环节的捕(诉)前调解工作格局。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会同检察室积极参与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督促履行协议,确保案结事了。(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杨小龙 陈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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