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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赡养老父 法官恩威并施帮维权

2018-03-05 18:00:41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符婷婷

近日,行动迟缓的陈老伯终于眉头舒展,布满岁月痕迹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看着陈老伯离去的背影,兴业县法院的执行法官松了一口气,老人历时5年多的赡养费纠纷案有了结果,晚年生活有了着落,法官也为之高兴。

执行法官上门做陈某的思想工作

因心存隔阂,儿子不愿赡养老父

事情从2013年说起,年近八旬的陈老伯年迈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在这个本可以颐养天年的年纪,已经成家另过日子的儿子陈某却从未给过一分赡养费,处于窘迫中的陈老伯不得已起诉儿子。经法院判决,陈某应从2013年1月开始每月28日前给付陈老伯赡养费100余元。然而,陈某却一直不履行义务。

2015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调查了解,以陈某的经济收入,每月100余元对他而言并不是难事,他之所以一直不愿意给父亲,这父子之间应该是存在很深的隔阂。于是,法官进一步上门了解情况,得知陈某儿时体弱多病,陈老伯出于各方面的考虑,把陈某送到陈老伯的继父母家居住生活,直到1993年,陈老伯才与陈某重新一起生活。3年后,陈某自立门户,独立生活至今。陈某认为陈老伯没有尽过父亲的责任,自己也就没有赡养他的义务。

法官恩威并施,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本着“家事纠纷,和为贵”的原则,执行法官几次三番电话或上门做陈某的思想工作:舐犊情深,若不是情非得已,哪个父亲愿意与孩子分离……虽经执行法官的一再疏导,但陈某的执拗程度显然超出了执行法官的想象。为此,执行法官对陈某进行了严肃批评,阐明其儿时缺失的爱已无法弥补,如今父亲年老了,不管情况如何,陈某都有赡养的义务,记恨父亲并拒绝赡养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如果陈某执迷不悟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将对陈某采取拘留措施。同时,执行法官也劝导陈老伯,多为陈某着想,理解陈某不易。听法官这么一说,陈老伯的态度也就没有先前那么生硬,也愿意走近儿子了。

在经过几次调解后,慑于法律的威严,也体谅到老父亲的艰难,陈某一次性将这几年的赡养费数千元汇入了法院的账户。在接到法官的领款通知后,陈老伯百感交集,一再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表示感谢。(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符婷婷)

原标题:儿子不赡养老父 法官恩威并施帮维权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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