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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起网购七天可无理由退货

2014-02-24 08:31:53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唐雪萍 实习生 唐瑶

(原标题:下月15日起网购七天可无理由退货 新规利好买卖双方 业内盼更完善的细则出台)

今年3月15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消费者对大部分网购商品将有权“七天无理由退货”。新规引发了电商行业、网店卖家和网购用户的广泛关注。业内认为,新规的实施会鼓励更多的人尝试网络购物,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办法》外,还有必要继续完善和细化相关细则。

  买家点赞:以后网购更加放心了

   对于消费者而言,此次网购新规中最大的亮点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网购有了“后悔权”。

   记者采访了多位有网购经历的消费者,大家普遍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有法可依,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消费者网络购物买卖关系中的劣势地位,给予消费者类似在实体店选择购买的机会,可以避免在非现场购物情况下,因网购者信息不对称或冲动消费而买错的现象,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信心,推动网络购物的长远发展。

   卖家担忧:遇到买家恶意退货受损失

   “衣服质量好,售前服务,尺码建议等做得好,退货的一般就很少。”玉城一位在淘宝网上经营服装店的小甘表示,他虽然对自己的产品颇有信心,但也担心会遇到“差评族”和一些故意买货、退货的买家。“有些买家特别挑剔,还有部分恶意退货的,浪费了我们很多人力和物力。”小甘说,虽然“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他仍担心新规会被个别恶意买家或竞争对手利用。

   “担心买家会陷入盲目的选择,觉得反正能退货,先买来试一试。买件衣服穿几天再退,这对商家很不公平。”同样是网店卖家的小黎担心,《办法》实施后很有可能会造成消费者习惯性退换货,甚至出现恶意退货行为,增加经营成本,甚至影响特定商品的销售。

   期盼出台更详细、明确的细则

   据了解,不少知名电商早已开始实施“七天无理由退货”。采访中,买卖双方对《办法》中的一些具体规定仍存有疑惑,大家期待相关管理部门能出台更为详尽的实施细则。

   网购达人卢女士提出了她的疑问:《办法》中“完好”的条件是什么?由谁来判定?新规没有明确的具体说明。有消费者认为,家电、通讯类的商品只有在打开之后才能看到颜色、外观等,如果拆装之后就不符合“无理由退货”的条件,那么这条规定就太狭隘了。淘宝卖家小甘同样认为“商品完好”难以界定:“类似电子产品,包装打开试用不满意后退货,退回来的商品产生的损耗仍由卖家承担很不合理。”

   网店卖家小黎表示,“不宜退货”的四类商品缺少判断的标准,甚至谁有权判断都没有明确。例如,“海外代购品”是否属于定制产品?此外,意外损坏责任也难以界定。办法中规定“退货商品应当完好”,但若退回的商品受到损坏,到底是物流、卖家还是消费者的原因导致商品不完好难以判断,也容易引发争议。

   不少网络卖家、买家认为,“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执行难度较大,需多方协调规范市场。另外,新规中不少概念、界限模糊,大家为新规叫好之余,也存有不少担忧和疑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更为详细、明确的细则。(记者 唐雪萍 实习生 唐瑶)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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