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拒付赡养费 法官“先礼后兵”执结)
近日,年过八旬的申请执行人覃老太用颤颤巍巍的双手,从执行法官手里接过了3000多元的执行款。风烛残年的覃老太在福利院住了两年多,而大儿子却不闻不问,不支付任何费用,她不得不诉至法院。
大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诉至法院获支持
覃老太是北流西埌镇人,育有两男六女。男的一个叫刘某铭,排行老大,一个叫刘某生,排行老四。在那个多子多福观念盛行的年代,那是一件大吉大利的喜事。眼看自己辛苦拉扯大的八个儿女先后成家立业,她感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无限满足和欣慰。
然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六个女儿出嫁后,她的养老成为大问题。此前,她一直由老四刘某生赡养,但刘某生经常要外出打工,觉得不能很好地照顾老母亲,于是把覃老太送到了福利院。
2010年-2012年,覃老太断断续续在福利院住了近两年时间,总计花费28180元,由八个子女平均分担。期间,老大刘某铭从不去探望,既不分摊福利院的费用也不给生活费。覃老太无奈将大儿子刘某铭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某铭支付母亲入住福利院所花费用3522.5元,并从2012年9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覃老太赡养费200元。
法官“先礼后兵”执行款到位
判决作出后,刘某铭拒不履行义务,覃老太只好申请强制执行。北流法院立即启动绿色维权通道,将该案纳入涉民生执行案件快速执行机制中。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和刘某铭沟通,劝解、督促他主动履行,均无效果。为确保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刘某铭被带上了前往看守所的警车。
途中,“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义。兽犹如此,人何以堪!”执行法官再做最后的努力,“你这样对待你母亲,有没有想过将来你的孩子也这样对你?”刘某铭低下了头,沉默不语。“孝敬和赡养父母,不仅是道义问题,还是法律问题。你的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人们的道德谴责,还要负上法律责任,是要坐牢的!”听到这,刘某铭才幡然醒悟,表示愿意赡养母亲。并马上打电话给其女儿拿钱来交给法官。至此,案件得以了结。
法官寄语:“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孝敬和赡养父母原本是人之常情。为什么必须通过强制手段才肯吝啬地支付原本就不多的赡养费?司法强制措施维护了覃老太的权益,但是他们母子之间亲情的裂痕,谁来弥补?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准。动物都懂得“反哺”,人更应该学会感恩父母,做一个有孝心的人。这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行为,不仅仅是个人家事,也是为人应对社会承担的一份责任。 (记者 罗思斯 通讯员 韦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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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张某驾驶拖拉机与驾驶两轮摩托的陆某相撞,经事故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事故造成陆某左下肢损毁等损伤,医院对陆某左下肢实施了截肢手术。经司法鉴定,陆某伤残属五级。2010年,陆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赔偿陆某112390.1元。判决生效后,陆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期间,张某没有进行赔付,并外出躲避法院的执行,给案件执行带来不少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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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行法官、人大代表的调解,张某还是不愿意清还赔偿款,一“赖”到底。鉴于张某有能力赔付却恶意规避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张某司法拘留15天。 (见习记者欧雅歆通讯员陆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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