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面履行督查职能 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越来越重视政府执行力建设,更加注重密切联系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在抓落实、抓推进、见成效上下狠功夫,在畅通政令、落实决策上下猛药。督查工作作为领导环节和实现决策的有效途径,作为联系基层、沟通信息、了解情况、提供决策参考的一个重要手段,其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如何加强对督查工作的认识,以更完善的机制、更有力的措施推进政务工作,本人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是突出督查重点。督察工作点多、面广,而全市专职的督查人员又少,不足30人,这就决定了督查不能凡事必督,也不是面越广越好,而是要突出重点,把精力和人力集中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项上来。要做到凡是重点项目,都有督查室的身影;凡是重点工作,督查室都紧紧跟上,及早部署,及早安排。在具体工作中,他们坚决做到查要清楚、督有结果、办必彻底,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取得较好成效,树立了较强威信,通过强有力的督查,推动全市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比如,当前,我市正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全市工业发展大会、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聚焦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推动集聚发展,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规模经济效益,着力打造玉林经济“升级版”,政务督查工作就必须紧紧跟上,及早部署安排,全程做好相关督查服务的关注点就要放在工业发展、服务企业、发展旅游产业上来。
二是强化刚性问责。市政府作为政务工作的总统帅,统揽政务工作全局,作出的决策部署,必须有“令行禁止”的效果。督查首先要坚持原则,勇于较真,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只有这样,督查才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确保市政府的政令畅通,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督查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要求,做到既督促事,也督查人,还要纠正差错。要督促部门、单位及领导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上级和市政府交给的任务。作为督查人员,要做到深入一线,倾听基层群众声音,掌握第一手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督查,了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工作推进中存在什么问题,症结在哪里,是客观上难以克服,还是主观上没有尽力。对那些因为不愿负责任或相互推诿扯皮等原因导致工作不落实、问题难解决,给市政府带来负面影响的事和人,就要加大问责力度,决不放松,决不迁就,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整改达不到要求、虚报瞒报的单位,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检查等处理。对那些存在失职渎职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移交市纪委、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决不手软。
三是讲究方式方法。督查和其他考核、检查不一样,是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但也有一个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的问题。督查的本质是服务,要通过不断改进方法,把推动工作落实与服务部门、服务基层有机结合起来。在督查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更多地考虑到各区、各部门工作中存在困难的程度和遇到问题的难度。如果有的工作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完成,那就要给予理解、加以支持。有些工作要给予更加宽裕的时间,让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保证落实的质量;有些工作要给予更多创新的空间,让部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而不是简单机械地贯彻执行;还有一些工作,可能涉及多个部门,事情又非常复杂,要积极给予帮助,多做协调工作,一起完成市委确定的任务。要通过督查,形成“齐抓共管、你追我赶走、和谐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是加强汇报工作。加强向上级领导机关的请示汇报,既是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服务好全市工作的基本要求。全市各方面的工作,要想取得好的效果,离不开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市政府督查室的工作职能中,就有对上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市贯彻落实的督查,就有对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的督办。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提高督查办件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事事有督办,件件有落实”,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同时,继续加强与上级督查部门的联系,做好办件汇报和日常联络工作,实现良好沟通和良性互动,争取上级对我市政务督查工作的指导,努力实现督查服务效果的最大化,为我市改革发展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五是善于总结提高。督查与全局工作关联度大,与基层、群众联系十分密切,直面各种矛盾问题,要做好总结分析的优势条件。每年督查了那么多事项,完全可以从中发现一些典型性案例,找到一些普遍性问题,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价值的工作意见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部署、改进工作机制作参考,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督查工作自身也要注意总结,不能就事论事,督完了事,而是要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常做常新。要加强督查理论研究和业务钻研,深化思想认识,创新工作实践,不断把探索成果、有效做法升华到制度机制层面,努力拓展督查工作的新境界。
六是切实改进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对我们从事督查工作的同志针对性更强。督查别人,首先自身作风要过硬,这样坚持原则才有底气,被督查的人也才会服气,督查工作才能真正有力,督查质量才有保证。督查队伍岗位特殊,是市委、市政府抓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执行者,这支队伍作风如何,影响是很大的,如果作风改进到位,就可以成为监督全市机关干部作风改进优化的有力保障。因此,我们必须带头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在作风建设活动中,发挥好模范引领作用,努力成为全市转变作风的带头者和践行者。同时,着力加强自身作风改进。要坚持深入实际,多到基层和现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核实问题,推动工作。要坚持查访到位,加强暗访、回访、复核工作,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要坚持为民办事,大力督促基层、群众、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要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不借督查拉关系、谋私利,不接受礼物、吃请及用公款组织的活动,牢固树立督查干部的形象,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的权威。
(作者系玉林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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