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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不保修 工商调解息纠纷

2013-11-06 09:22:42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柯小晞

(原标题:保修期内不保修 工商调解息纠纷)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北流讯 今年10月的一天,北流市市民杨某手持手机销售单、接修单、送修单到铜州工商所投诉,要求工商所人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了解得知,杨某于今年1月12日在北流市某电信营业厅花990元购买了一台华为C8812E智能手机,正常使用到6月11日手机出现无法开机的现象,杨某于当天到该营业厅维修点保修,该保修点工作人员将手机留下维修,并告知其大约要20天左右可以修好。杨某于6月、7月先后3次到维修点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手机主板经严重外修过不能保修。杨某坚称其手机在保修期内没有外修过,而且发现该手机包装盒上竟有两个检验合格证标签,用新标覆盖旧的,强烈要求营业厅退款或更换新手机。日前,经过工商人员耐心调解,经营者同意将手机交到有关部门鉴定后符合规定则更换新手机,杨某同意了这一解决办法。    (柯小晞)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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