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电梯停运事件的背后

2012-11-21 09:36:09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黄冰

业主:物业公司不管,自己找电梯公司维修,麻烦。

物业:业主不交维修费用,垫付很亏本,怕了!

核心提示:近日,居住在玉林城区某小区A1 座楼的韦女士终于舒了一口气,因为该楼的电梯终于修好了,她再也不用抱着宝宝上下爬9 楼了。据了解,该楼的电梯之前坏了20多天,一直无人维修,里面的住户不得不爬楼梯,高层的业主更是苦不堪言。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事件的发生?停运事件如何避免重演?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电梯停运事件的背后

坏了20多天的电梯目前已正常使用,但业主们还是头痛不已,不知停运事件何时还会重新上演。

事件回顾:小区电梯坏了20多天,物业不管

据一位业主反映,10月底该楼的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困住乘客,经检查该电梯的钢丝绳磨损严重而无法继续使用,需要重新更换钢丝绳。但物业公司没有叫电梯公司来维修,也没有召开本座楼的业主会,电梯一直处于停用状态。

这可苦了里面的住户,尤其是高层业主,在接下来的20多天里,他们只能上下爬楼梯,尤其是老人,爬得很辛苦。业主陈女士住在11楼,每天爬楼梯爬得气喘吁吁,什么时候才修好电梯,她每爬一次楼梯就在想这个问题!

韦女士也有同样的心情。她住在9楼,每天上下班爬楼梯,饭后还得带孩子到楼下散步,太消耗体力了。有业主打电话给小区物业公司,但得到的回复是让业主自己找电梯公司维修。

记者采访了解到,电梯无人维修,主要是维修费难落实,换掉5根钢丝绳,加上其他配件费、检测费、人工费等需要8000多元,因此电梯无法正常使用。

直至本月中旬,由本栋业主们商量并分摊维修费用,才维修好电梯。可不少业主仍头痛不已,虽然目前电梯已正常使用,但该楼错综复杂,管理乱,电梯事件还会继续上演,何时休?@@@

调查:商业、普通住户混杂,矛盾多,管理难

物业公司与小区签订了合同,就该履行义务,为业主提供该有的服务,请电梯公司来维修,可物业丢给业主解决,为何?

小区物业公司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小区A1座楼的电梯维修的频率较高,因为该栋楼较复杂,既有普通住户,又有商业用户,除业主外常有商业客人上下乘坐电梯,有个别商户还当作货梯使用,为此电梯经常超负荷使用。一旦电梯坏了,维修费用却由业主来平摊,这让很多业主有怨言,不愿意交钱。每次物业请电梯公司来维修后,只有一部分业主交公摊费,物业公司只好先垫付,可费用都难以收回来,目前该小区就有6栋楼的电梯维修费由物业公司垫付而出现亏本。

记者采访了解到,维修费业主们无法统一意见,不少业主不愿公摊,他们表示,已经上交了物业费,电梯维修费用应该由物业承担;而有小部分业主只是偶尔住在该小区,平时都在外地,因此,维修费和物业费都没有交。一业主称,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他从6月份起就不再交物业费了。

物业公司表示,该楼商业、普通住户混杂,很难管理。业主们希望封闭式管理,一楼大门凭卡出入,但里面的商业用户又会反对,说会影响他们的生意,因此,一楼的门锁都被砸坏了。目前,除了维修费收不齐,连物业费都有很多业主不交,为此,只好让业主自行联系电梯公司。

求解:停运事件如何避免重演

律师:物业该尽责任提供服务,业主该为服务买单

记者采访了解到,多数业主对于自己所交物业费是否包含电梯维修保养费并不清楚。该物业公司表示,他们收取的物业费中,一平方米0.5元就有0.2元是用于对电梯的维保,但并不包括维修费用,因此费用应由业主公摊。

小区里面的商户也表示,该楼既允许商业与住户混杂,那物业就该拿出针对商住合一的管理方法,给大家提供优质的服务。一业主也表示,如果物业公司管理到位,大家开心,不操心的话,是很乐意交物业费及公摊维修费用的。而物业表示,这两费解决了,他们也乐意解决电梯问题。

广西金大地律师事务所蓝律师表示,物业公司对电梯使用有责任维护和管理,但电梯维修费应由业主共同分担,可该物业公司不为业主解决电梯事情也应付一定责任,部分业主上交物业费,应享有该有的服务,可物业没有尽责做好服务;对于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告业主,因为当时两者所签订合同形成了法律关系,享受了电梯、保安等资源,业主有义务交钱。

由此可见,一个和谐的小区,离不开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共同努力,物业公司应该给业主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把小区管理好,保障业主利益,方便他们生活,而业主也要顾全其他人利益,不能以不乘电梯、不要物业服务等原因拒交物业费。(记者 黄 冰)

责任编辑:钟丹丹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物业
  • 邻居装修拆了一堵“外墙” 引发一场邻里纠纷(2018-08-24)
  •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有据可依”(2013-03-15)
  • 排污管爆裂,污水横流半月(2013-03-14)
  • “新管家”入驻,业主赶走旧物管(2013-03-20)
  • 38亿元!北流集市成交额创新高(2013-02-03)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