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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城电梯费大多均摊 律师称收取合理公平性难操作

2012-11-05 08:54:00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弄小清

律师:电梯费应收,应尽量协商达成共识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弄小清)高层电梯住宅现已成为城区住房建设的主流,记者了解到,由于玉城大部分高层电梯房在电梯费收取上高低层“一视同仁”,住一、二层的部分低层住户觉得“吃亏”。

电梯费大多均摊

据了解,电梯费其实是指电梯维修保养费,在玉城的大多数高层电梯住宅中,电梯维保费一般由物业公司为电梯厂家代收,且大部分按均摊的方式收取电梯费。

“每月每户30元,从一楼到十七楼都一样。”城区一高层电梯住宅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说,电梯正常运转,所有住户共同使用,至于选择走楼梯还是乘坐电梯,那是住户自己的事,并且按楼层高低收取电梯费其实很难平衡,干脆一视同仁。记者走访玉城多个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均表示电梯费收取每户一样,不分楼层。

如此收费,低层住户有无意见?“心里肯定有些不舒服。”在城区一高层住宅小区的住户梁女士说,她住在二楼(一楼为商铺),平时很少乘坐电梯,都是走楼梯,但所交的电梯费和其它住户一样,她有些想不明白,但既然物业如此规定,也就只好交了。采访中,大多数低层住户认为,在电梯费上,低层住户和高层住户平摊费用,有些吃亏,但由于这种收费方式已成为“行规”,大家也只好接受。

律师:收取电梯费合理 “公平性”难操作

本报法律顾客、三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德普表示,按照《物权法》,在电梯住宅楼中,电梯是基本配套设施,属于公共财产。业主购房时,也同时购买了拥有电梯服务的居住档次和居住环境,电梯运行维护产生的费用应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因为电梯费主要用于维护保养使其正常运转,所以,收取电梯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收费标准应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转为原则,不能以收电梯费来达到赚钱的目的。在高层与低层住户收费上,目前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一般应以“公平性”为原则,即多用多消耗的应多交,但由于电梯的使用较为特殊,很难准确推算谁用多谁少,因此,“公平性”很难操作。如果住户有意见,物业应该与住户共同协商,达到各方较为认可的共识。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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