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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林高中附属初中地段划分及新生入学方案公布

时间:2021-07-10 18:09:41 来源:玉林市教育局

7月10日,2021年玉林高中附属初中地段划分及新生入学方案​公布,全文如下:


为确保 2021 年玉林高中附属初中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地进行,根据《2021 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玉市教函〔2021〕114 号)的要求,现将我校 2021 年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招生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根据玉林市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 100%“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按 50 人/班的标准编班。严格规范编班程序,实行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三、入学对象


(一)户籍在我校地段内属玉林市城区(含市直、玉州区、玉东新区)的 2021 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含当日)前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等。

(三)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等。

(四)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适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适龄子女等。

(五)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子女等。

(六)符合玉林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计划

七年级计划招新生 16 个教学班。


五、招生地段服务范围


(一)玉州区服务范围


1.“四至”服务界线:

东至:二环北路

南至:人民东路

西至:金玉路

北至:教育东路


2.具体范围:

道路:

教育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的南面)

广场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

人民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的北面)

二环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的西面)

金玉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的东面)

广场西路东(金玉路以东段)

吉泉路、金棠路、金吉街

里、巷: 统田里


(二)玉东新区服务范围

“四至”服务界线:

东至:双拥路

南至:石棠路

西至:二环北路

北至:勤政路


2.具体范围:

道路:

双拥路(勤政路至石棠路西面)

石棠路(双拥路至二环北路北面)

二环北路(勤政路至石棠路东面)

勤政路(双拥路至二环北路南面)



六、入学的有关规定


(一)A 类:地段生入学

1.地段生界定

地段生是指户籍(适龄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内)符合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1 年 7 月 1 日(含当日)前,且其法定监护人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 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1)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 100% 产权的,则需要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户满 3年以上,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2)地段生申请入学的居住类房屋必须实际居住,入学申请时须提交三个月或以上水电交费凭证证明,没有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的房屋不能作为申请就近入学的依据。(3)以下两种情况不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由属地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②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不足 100%产权的不动产(房产)证名下的。(4)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入学的学生属地段生,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待遇。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是从学生入学至毕业期间三年内在地段范围内不变,学生毕业前学校将对定向生资格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公示,户籍材料与入学时不符的,取消定向生资格。

符合地段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用网上申报,但必须严格审核材料,由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户籍地段服务范围直接安排入学就读。


2.在玉林城区外小学毕业要求返回原籍就读的学校地段户籍学生,请于 7 月 15 日前带学生的户口簿、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学校审核、报名备案,不用网上申报。

适龄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在学校地段内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法定监护人户口为准,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法定监护人所在地段学校就读。

在材料审核时,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持有 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3)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4)实际居住水电交费凭据(至少三个月)。


(二)B 类:驻地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地段内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随迁子女,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适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适龄子女等。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适龄少年的户口簿;(2)军官证、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等证明材料;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证明材料;(3)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工作单位编制名册。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三)C 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申请入学规定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方可报名:


1.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

2.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城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包括自有独立房产(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性质,还没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下同)和合法租住。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C1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且实际已入住,以自有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随迁适龄少年。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少年的户口簿;③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b.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 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注:以房产地址申请就近入学的学生不属地段生,不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待遇。

C2 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经商或务工,且在学校服务地段有固定租赁住所的随迁适龄少年入学申请。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少年的户口簿,③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学校对 C1、C2 类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提供的材料实行量化打分。


量化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分值(50 分)①户口簿:适龄少年的户口簿(5 分)。②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20 分)③合法居住场所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居住类房产的不动产(房产)证(15 分)b.租房合同(10 分):房屋租赁合同(3 分),房东房产证(7 分)。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15 分);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10分)。(2)加分(10 分)①玉州城区经商、工作每年 1 分,此项满分最多加 5 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②缴交有“五险一金” 每项 1 分,此项满分最多加 5 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七、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三)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的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八、新生(非地段生)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1 年 7 月 27 日-7 月 30 日。

报名方式:统一进行网上报名,登录请登录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 招生管理平台进行填报。报名网址:http://ylzs.yledu.net.cn。


九、资料及信息核审

(一)B 类、C1 类、C2 类材料核审。

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21 年新生个人信息表》(附件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和新生,携带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于 7 月 31 日-8 月 1 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和量化打分。

(二)A 类材料核审。

地段生需在 7 月 31 日-8 月 1 日期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和新生,携带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学生家庭的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③法定监护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服务学校进行验证,填写《2021 年新生个人信息表》。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填报信息,负责审核材料的老师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存档复印件。8 月 1 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修改。学生验证材料时,请带上《小学教育发展情况手册》。验证材料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 1 号教学楼一楼。

(三)实地核审。

学校招生工作组安排专人对适龄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实地核审。


十、新生录取公布和发放通知书时间

新生录取公布:2021 年 8 月 20 日。登录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查询,网址: http: //ylzs. yledu. net. cn。


发放通知书时间: 2021 年8月21日-8月22日。
发放通知书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1号教学楼一楼。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到入学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十一、特别声明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是玉林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学校公布对外通知及信息是在玉林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及学校微信公众号规范宣布。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学校许可,不能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玉高附中”、“玉附”等字样,在网络,自媒体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发布关于招生、学区房等广告信息,如有以上行为,均属违法侵权行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5-2684866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
2021年7月9日

附件: 2021年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招生地段服务范围图。

2021新生个人信息表。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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