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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育才中学2021年地段划分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公布

时间:2021-07-10 18:15:30 来源:玉林市教育局

7月10日,玉林市育才中学2021年地段划分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公布,全文如下:

为规范招生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2021 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玉市教函〔2021〕114 号)要求,特制定玉林市育才中学2021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依法依规做好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教育公平,确保我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根据玉林市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 100%“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国家标准班额编班(小学 45 人/班,初中 50 人/班)。严格规范编班程序,实行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三、入学对象


(一)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年满 6 周岁(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户籍属于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符合玉林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入学对象

户籍属于我校招生范围、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 2021 届小学毕业生。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的适龄子女;(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牺牲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3)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适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适龄子女;(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四、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 8 个班。

2.初中七年级计划招收 8 个班。


五、招生范围

(一)小学部服务范围

1.入学对象:

(1)户口(非南江街道户口)在以下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以下范围内有房产,也可以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如学位已满,由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


2.服务范围四至界线:

东北至:黎湛铁路

南至:二环南路

西北至:大南路、玉柴工业园


3.具体服务范围:

苗园路(黎湛铁路以西段):409-*号(单)、394-*号(双)

大南路(黎湛铁路以南段):单双号

天桥西路(黎湛铁路以西段):单双号

康裕路、光明路、静安路、双龙路、玉柴路


(二)初中部服务范围

1.入学对象为:

(1)户口在以下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在以下范围内适龄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房产,也可以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如学位已满,由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


2.服务范围四至界线:

东至:黎湛铁路

南至:二环南路

西至:玉公公路、玉柴工业园

北至:南流江


3.具体服务范围:

苗园路(黎湛铁路以西段):409—*号(单)、394—*号(双)

大南路(黎湛铁路以南段):*—135 号(单)、*—88 号(双)

天桥西路(黎湛铁路以西段)

康裕路、光明路、静安路、双龙路、玉柴路


六、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根据招生范围,按照下列顺序安排入学:

(一)A 类:地段生入学

1.户籍在我校服务范围内,且其法定监护人有户籍地址在我校范围内 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1)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 100%产权的,则需要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户满 3 年以上,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2)地段生申请入学的居住类房屋必须实际居住,没有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的房屋不能作为申请就近入学的依据。(3)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籍,当年学校学位紧缺,进行统筹安排后,属于地段生。(4)以下两种情况不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由属地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家庭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不足 100%产权的不动产(房产)证名下的。



2.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符合地段生条件的玉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含此日)前。


3.小学地段生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在材料审核时,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下同);

(2)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持有 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

(3)《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4.初中地段生入学注意事项

(1)在玉林市城区公办小学和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入学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已根据毕业时核验的户籍地址(需符合地段生条件)划分回。不用网上报名。

(2)在玉林市城区外小学毕业要求返回育才中学就读的本辖区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请于 7 月 15 日前带法定监护人 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学生的户口簿、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我校初中教务处进行材料审核。不用网上报名。

(3)户籍地址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并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属地段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5.其他事项说明

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住宿。

(二)B 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2.《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仅限小学新生提供,初中新生免提供);

3.军官证、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

4.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证明材料;

5.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证明材料。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三)C 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报名条件

(1)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方可报名: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

(2)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城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包括自有独立房产(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性质,还没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下同)和合法租住。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C1 类: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且实际已入住,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 2 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市城区经商或务工,以在我校地段内的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现场核验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核验材料(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3)《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仅限小学新生提供,初中新生免提供);

(4)合法居住场所证明资料:

C1 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类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②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 

C2 类: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5)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②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量化打分

学校对 C1、C 2 类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本分值(50 分)

①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簿(5 分);②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0 分);③合法居住场所证明资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15 分);b.租房合同(10 分):房屋租赁合同(3 分),房东房产户口簿(7 分)。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5 分)。(小学新生查验,初中新生免查验)⑤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15 分);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10分)。


(2)加分(10 分)①玉林市城区经商、务工,每年 1 分,此项满分最多加 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②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 1 分,此项满分最多加 5 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证件等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退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学位已满,由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


(四)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 A 类和 B 类,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录取 C1、C2 类。C1、C2 类由上级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七、入学安排程序及时间

(一)小学、初中(B 类、C 类)新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方式

1.时间:7 月 27 日-7 月 30 日。

2.方式:申请就读我校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地址如下:登录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填报,网址:http://ylzs.yledu.net.cn。

网上没有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内现场报名。


(二)资料及信息审核

1.网上填报成功后,小学、初中(A 类、B 类、C 类)新生家长自行打印《2021 年新生个人信息表》(附件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和新生,携带上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于 7 月 31 日-8 月 1 日到校进行原件验证和量化打分,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并存档复印件。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上报系统。


8 月 1 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2.材料审核地点:

初一新生报名材料审核地点:初中教务处(2 号教学楼)

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审核地点:3 号教学楼一楼


(三)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1.时间:8 月 20 日

2.方式:按区域登录以下平台查询登录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查询,网址:http://ylzs.yledu.net.cn。


(四)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1.时间:8 月 21 日-8 月 22 日。

2.地点:

初一新生:初中教务处。

小一新生:小学教务处。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到入学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的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八、规范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

适龄儿童少年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如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九、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市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市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参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 2020 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30 号)的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 2021 年招生入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1.为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内容。学校多种形式宣传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2.做好招生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四)加强疫情防控。制定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十一、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3289760(初中教务处) 

3289655(小学教务处) 


附件:

1.玉林市育才中学 2021 年新生个人信息表

2.玉林市育才中学 2021 年中小学新生入学办理流程


玉林市育才中学

2021 年 7 月 9 日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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