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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流微评】执法者应做守法标杆

2019-01-17 08:39:26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亦兵玉语

最近,某地一群执法人员手持警棍闯入一项目工地,扣押正在作业的水泥罐车,中断项目建设,并对民工动粗。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存在法外之人,法外之地。法律赋予执法者公权力,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给人民以更多公正、平等、自由以及尊严。这帮闯进项目工地的执法者,竟如此蛮横,哪有敬畏?哪有法纪?哪有新时代执法者最起码的素质和形象?

“新征程上,不管乱云飞渡、风吹浪打,我们都要紧紧依靠人民,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一步一个脚印把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的新年贺词,充分诠释我们党胜利的源泉在人民,革命的初心在人民,执政的根基仍是人民。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百姓心为明镜,照得出真善美,更照得出假恶丑。工人和农民是党执政的基础,是国家建设中坚,国家法律的支撑,也是弱势群体,更应受到法律的呵护。执法者永远不要忘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哪里,服务于谁,要自觉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尊法、畏法,当守法的标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原标题:执法者应做守法标杆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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