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陆泽锋)今年3月,陆川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县林业局根据建议内容依法履行职责,并开展专项清查整改行动,共向12家未批先用林地业主追缴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共906万余元。至此,陆川县检察院圆满办结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7年底,陆川县检察院在办理叶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和吴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发现,叶某某、吴某某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森林180余亩的违法行为,致使国家利益、森林环境和资源受到损害,该院对该依法进行调查后,向县林业局发出了一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林业局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利益。
县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向叶某某、吴某某追缴了348万余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并要求两人对被毁坏的林地进行复绿。同时,该局在全县范围内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共向叶某某、吴某某等12家未批先用林地业主追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共906万余元,补办林地使用手续面积1300余亩。
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开展生态环保检察公益诉讼,目的在于推动环境整治,塑造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
原标题:陆川县检察院办结首起陆川行政公益诉讼案一份检察建议 追回906万植被恢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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