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仁东河水质处于劣Ⅴ类,未达到考核目标Ⅳ类水质,反映出仁东河流域相关镇履行属地管理、贯彻落实‘河长制’还不到位,对辖区内水污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履职不力……责成相关镇党委和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近日,一份仅700字的“监督”通报,下发到仁东河流域相关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寥寥数语,直指问题,敢于批评,传递出玉州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是监督,监督是为了发现问题,执纪是为了解决问题,问责是为了处理问题。我们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定期向被监督部门和单位通报,督促被监督单位有的放矢进行自查自纠,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玉州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
“通报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直面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到认真履职、严肃执法、严格监管,努力打赢仁东江综合治理攻坚战。”相关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接到通报后表示。
城西街道办事处对永上村和新定村的村支书、村主任进行约谈,继续整治养殖污染,再次排查涉污企业,严格落实河长制,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仁东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已完成清拆的养殖场进行全面验收,及时督促未清拆的养殖场尽快整改或清拆,加大对养殖排污口、涉水企业的日常巡查……
接到通报,玉州区相关镇党委和政府纷纷行动起来,扛起责任,针对通报的问题一一对标落实整改,建立健全仁东河综合治理环保工作长效机制。
据了解,玉州区纪委监委将标本兼治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那些不敢担当、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部门和单位,敢于通报,敢于处理,决不照顾面子、手下留情,更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截至目前,共发出通报15份,谈话提醒83人,诫勉谈话26人。
原标题:“监督通报”开启水环境“标本治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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