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 近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筛选出了一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五类重点车辆总计1518辆。其中未年检机动车685辆,未报废车辆833辆。
警方介绍,驾驶逾期未年检机动车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4项、《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7条第2款处罚150元,记3分,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75条规定处罚1500元,同时吊销驾驶证,并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款第6项、第29条第4项、第36条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陈金茂 庞宇勋)
原标题:1518辆未年检和报废车交警下最后通牒











出租屋外 壮年男子突然晕倒
“让位”美容院 数百会员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