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宁妮)3月2日上午,玉林市高管一大队运用查缉布控系统,发现一辆桂KGG1**车辆逾期未年检,路面执勤民警通过在玉林北设置的临时执勤点将该车辆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声称自己的驾驶证没带,无法提供给民警检查。细心的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身份证进行查询。
经了解,发现该驾驶人李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查处该车的时候,竟惊讶地发现有71条违章未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拖移机动车,案件正在作进一步处理。
原标题:车辆有71条违章未处理 居然也敢驾驶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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