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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系列入室盗窃案终审宣判

2018-03-07 10:22:24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卢根生

玉林警方去年侦破的“十大案件”之一的玉州系列入室盗窃案日前在玉林市中院终审宣判。疯狂入室盗窃19起的案犯屠某剑最终获刑6年半,并处罚金8万元;同时,在玉林市圣安商厦门前摆摊从事手机贴膜工作的曾某因帮屠某剑销赃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选定在建房屋或外墙装修的房子为目标凌晨入室盗窃

1986年出生的屠某剑可谓劣迹斑斑。他曾因犯盗窃罪先后3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4年、2年。屡次犯罪,屡次被判刑,然而屠某剑仍不思悔改。

屠某剑供述,由于开销大缺钱用,又无一技之长,他再次干起“老本行”。2014年6月,他开始在玉州实施盗窃,一般选定旁边有在建房屋或者外墙装修的房子为目标,于凌晨时分动手,在玉州区名山社区、南江社区、大新社区等地采用攀爬脚手架、溜门溜窗等手段入室盗窃作案18起。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玉州区名山社区李某某、梁某某等12家失窃,均是他通过攀爬旁边在建房屋的脚手架进入室内实施盗窃所致。

另外,屠某剑在此前还伙同王某万等人在百色市右江区撬门入室盗窃一起。屠某剑共计盗窃19起,盗得平板电脑、手机、现金等财物价值73361元。

屠某剑偷来的赃物都销往哪呢?这要说到在玉林市圣安商厦门前摆摊从事手机贴膜工作的曾某。曾某在与屠某剑认识的一年多时间里,面对屠某剑一次次送来的手机、平板电脑等,明知是偷来的,因贪图便宜予以收购。

去年4月11日,玉州警方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刑事技术比对方法串并案件,成功破获屠某剑系列入室盗窃案。次日,专案组在玉州区江岸开发区将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曾某抓获,并收缴赃物一批。

经查,从2015年开始,屠某剑把盗得的1台平板电脑、6部手机卖给了曾某。曾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7825元。

疯狂盗窃获刑6年半

玉州区法院审理该案认为,屠某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曾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屠某剑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且其入户盗窃、多次盗窃,均酌情从重处罚。曾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玉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屠某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曾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屠某剑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继续追缴屠某剑的违法所得,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屠某剑不服上诉。日前,玉林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屠某剑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窃贼通过攀爬在建房脚手架入室盗窃的案子前不久我们也报道过。在此,办案法官也提醒市民,离家外出前切记关好门窗,特别是旁边有在建房屋或者外墙装修的,即使夜间家中有人,也一定要注意关好门窗,不要因为怕麻烦,让窃贼有可乘之机。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卢根生)

原标题:疯狂入室盗窃19起 12起是攀爬在建房脚手架进入  玉州系列入室盗窃案终审宣判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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