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晚,兴业县小平山镇居民苏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遇到交警检查时,冲卡逃跑中与一辆小车发生剐蹭,随后被交警控制。苏某因酒驾被罚款1000元,记12分,赔偿小车损失1000元。
当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城区苗园路城站路口开展夜查统一行动。20时40分许,一名男青年驾驶一辆弯梁摩托车欲右拐驶进城站路,当看见路口处交警示意其停车检查时,竟然加大油门冲卡企图逃跑,不料,就在其即将驶进城站路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轿车发生刮擦,连车带人倒在路上。执勤交警快速上前将其控制,闻到男青年身上浓浓的酒味。经呼气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据查,驾驶人苏某为兴业县小平山镇居民,事发前与朋友聚餐并喝了一杯白酒,遇到交警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责任而企图冲卡逃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与小车剐蹭时给小车车身划了两道深痕,经协商,苏某赔偿车主1000元。为此,一杯白酒让苏某直接付出了2000元的代价。
交警提醒,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喝酒难免,但应严格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通讯员 林增崇)
原标题:兴业小伙酒驾、冲卡、剐蹭小车 连罚带赔再计分这杯酒可“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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