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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2年前打砸酒店团伙案最后一名落网成员获刑

2018-02-14 10:39:24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覃坤

在酒店吃个酒醉饭饱就想走人,老板要求结账,这伙人竟打砸酒店。2018年春节前夕,随着一记法槌落下,该起2年前发生在陆川清湖镇打砸酒店案件审判宣告全部结束。本案最后一名落网的被告人余某犯寻衅滋事罪,在参与打砸酒店过程中损毁垃圾桶一个,被陆川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余某,95后,初中文化,陆川县清湖镇人,系当地恶霸戚某的马仔。

2015年9月12日晚上,戚某带着情妇和10多名“兄弟”来到清湖镇某酒店消费。该酒店自2013年开业以来,戚某和马仔经常“光顾”,屡次赖账,威胁恐吓服务员并损坏财物。

第二天凌晨,戚某等人酒醉饭饱后准备离去,老板要求其结账,戚某怒不可遏,当即开始打砸酒店,并电话召唤其他马仔携带砍刀“助阵”。正在家中歇息的余某接到“紧急通知”,马上乘摩托车赶往酒店参与“行动”,在二楼砸烂一个灰色的垃圾桶。

经有关部门勘查鉴定,该酒店被损毁空调2台,影音设备、门窗家具及酒水一批,价值共计16654元。事件发生后,酒店生意一落千丈,服务员纷纷辞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同年9月13日早上,因一名马仔在打砸中不慎跌倒受伤住院,戚某来到医院“看望慰问”,被民警抓获。其余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2016年夏,陆川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戚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2017年9月2日凌晨,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清湖街某网吧将潜逃两年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抓获。余某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通过其亲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8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陆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本案案情,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记者 陈梅 通讯员 覃坤)

原标题:陆川2年前打砸酒店团伙案最后一名落网成员获刑——95后马仔砸烂垃圾桶获刑10个月

责任编辑:李家州(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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