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陈璐 庞莲明)12月14日,陆川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涉恶团伙成员卢某某、程某升、余某、谢某某批准逮捕。
2016年2月5日晚,朱某某(另案处理)因被林某某、董某等人讨还债款,便纠集卢某某、江某某等10余名男子持械窜到广东省化州市平定镇沙坡塘子村,将林某某、董某砍伤。经鉴定,林某某、董某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二级。
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卢某某在平定镇某酒店玩耍时,得知曾被他打伤的董某在找他,便躲了起来。后卢某某听说是李某发告诉董某其所在位置,便纠集程某某、江某某等将李某发强行抓上车,带到陆川县清湖镇塘榄村一矿厂,威逼李某发脱掉衣服,用带刺木条抽打其背部,直到问清不是李某发告发的,这才放了。此时,李某发已被非法拘禁3个多小时。
同年12月4日晚,卢某某为报复与自己有矛盾的黄某某,纠集程某升、程某某等人窜到清湖镇,将黄某某的小车砸烂。经鉴定,被砸小车损失7533元。
今年2月21日晚,因林某某欠卢某某的钱,卢某某纠集程某升、余某、谢某某、程某某等10余名男子,持刀具等到清湖镇塘榄村马坡队林家追债,在得知林某某不在家后,即对在场的林某琼、黄某青等人实施殴打;林某成、林某梓、李某明闻讯赶来劝架也被打伤。
2016年以来,以卢某某等人为首的涉恶团伙多次在化州市平定镇、陆川县清湖镇等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治安稳定。为此,陆川县检察院决定对卢某某、程某升等4人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同案江某某、程某某等人仍在追捕中。
原标题:流窜两广 涉恶团伙多次寻衅滋事 4人被陆川县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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