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一辆轿车停在玉林市民主南路二环陆川路口交警执勤点前百米外路段,驾驶室一男一女急忙调换座位,被交警查获后发现,原来女子属于无证驾驶,交警依法暂扣车辆,并对夫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当天上午,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玉林市民主南路二环陆川路口处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统一整治行动。10时50分许,执勤民警突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K6E38×轿车停在执勤点百米外路段,行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使用摄像设备对其进行录像,结果发现一名女子从驾驶室下来,换上了副驾驶人的男子驾驶车辆。随后该车被交警拦下检查,结果发现驾车女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男子周某某说,他与女子属夫妻关系,妻子确实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但已经考过了科目二,为了帮助妻子上路练车,拥有驾照的丈夫周某某,坐在副驾驶位,当起了临时教练。当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夫妻二人急忙调换座位,企图瞒天过海,没想到这一幕被交警手持的执法记录仪做了全程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周某某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上道路驾驶,被暂扣驾照、罚款1000元;其妻张某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本应还要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鉴于新春将至,免去拘留,处以2000元的罚款处理。
交警提醒: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学员如需使用私家车练习驾驶技术,所驾驶的车辆必须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持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驾驶技能训练。(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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