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贪污罪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但因哺乳期将暂予监外执行。近日,北流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庭审现场旁听,让参加庭审的代表和委员们充分发挥司法监督的责任。

在北流某单位工作期间,被告人李某颖(女)因犯贪污罪,被北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但由于李某颖处于哺乳期阶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拟将对其进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庭审理。当天,北流法院发挥职能作用,让更多的群众通过观看庭审直播的方式,扩大社会各界对法院的了解面,增进对法院的了解,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开与公正的同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良霞)
原标题:女子贪污获刑 哺乳期获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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