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新闻网讯 为有效遏制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2017年以来,广西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立足辖区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全力遏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2017年,该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285起,营造了浓厚的整治“酒驾”氛围。
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一经查获将被扣分罚款,酒醉驾驶更是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判处3-6拘役的刑罚。在路面管理中,广西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酒后驾驶整治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根据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将警力倾斜路面一线,以县城、241国道、359国道、221省道作为主战场,以晚上22时至零时为重点时段,不定时设点突击整治,打击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法。同时,实施常态化监控农村主干道,以农村微型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车、三轮车等重点车型为目标,以乡镇圩日、民俗节日、婚丧嫁娶日等为重点节点,安排警力进行常态检查,确保整治效果,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为营造“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良好舆论氛围,广西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加强温馨提示,借助媒体造势,邀请县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实况播报,大张旗鼓地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宣传教育活动,以案说法、教育群众,迅速形成“查处一人,警醒一片”的氛围。在广场等人流、车流集中区域及驾校、考试中心搭建事故车辆展示场地,配备事故图片展板及讲解员,以身边的“酒驾”警示案例进行宣传。对易酒后驾驶的群体进行面对面的重点宣传,在餐饮、娱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警示标语,并在餐桌等处放置提示牌,力争从源头上防止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酒驾”整治行动中,广西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对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人员,依法从重从严处理,该处罚的一律按上限处罚,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驶证,该约束的一律约束至酒醒。针对酒后驾驶违法整治执法环境复杂的情况,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教育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执法、文明执勤,注意把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式、方法,既不放松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同时要注意文明礼貌,加强证据的采集,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处理不妥,造成矛盾激化,防止因民警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态度不好,而引发与群众冲突等现象。(通讯员 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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