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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法院与公安成立“查人找车”机制

2018-01-15 10:35:22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刘文玉 梁毅

“老赖”爱跟法院玩起“躲猫猫”,找人查车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的难题。眼下,破解这个难题,有了新办法。1月3日,玉林市中院与玉林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车辆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首创成立“查人找车”机制。

资料图片

“找人查车”成执行难题

据玉林市中院介绍,在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跟法官玩“躲猫猫”游戏,拒接法官电话、拒收法律文书等,执行信息很难通知到位。此类案件占比大,群众反映强烈。

而另一方面,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在车管部门查封的被执行车辆180多辆,但由于法院强制措施手段有限,绝大部分未能实际成功扣押,大量被查封的车辆仍在路上行驶。

“找人查车”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的难题,法院为此也尝试解决问题的办法。早在去年9月,福绵区法院与福绵公安分局创新联动机制,先行先试,由公安机关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在新桥派出所取得首个成功案例。

在这个案子中,被执行人姚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梁某财产损失款1400元及相关费用的义务,反而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

在多次寻找姚某无果后,福绵区法院执行局向福绵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派出所对被执行人姚某实施布控,仅用了不到一周时间,就成功将被执行人姚某抓获。福绵区法院随后派出3名干警奔赴新桥派出所,依法将被执行人姚某拘留。

法院与公安联动破难题

为了惩戒“老赖”,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文,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在此次玉林市中院与玉林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知》中,明确了建立协助查控工作的联络机制,落实单位负责人、部门联络员及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联动查控工作,明确法院和公安机关开展执行工作的职责任务、操作程序、工作要求及相关的纪律要求。

据了解,《通知》明确,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拘留被执行人的,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找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公安机关查明被执行人去向并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后,及时通知法院到现场进行交接处理。

法院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的,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车辆的相关信息及执行法院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公安机关接到法院发出的协助查控请求后24小时内进行布控,公安机关查知车辆的踪迹后,及时通知法院,法院指派执行干警到现场处理。

“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车辆工作是玉林市、县(市、区)两级法院和公安机关开展双边合作和协作,强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进一步破解执行查人找车难的一项重大举措。”玉林市中院的法官说。(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刘文玉 梁毅)

原标题:对付“老赖”有新招——玉林法院与公安成立“查人找车”机制

责任编辑:杨莉(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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