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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严查打“两违”中的违纪行为

2017-12-26 09:10:02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韦藿珍 通讯员 李晓凌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两违”“风暴”行动的部署要求,市纪委、市监察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通过成立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题督查,对清理整治“两违”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打击“两违”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严查党员干部参与“两违”问题案件,强力推进了全市的打击“两违”“风暴”行动。

督促检查 确保打“两违”措施落实到位

12月18日至19日,全市组成三个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对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风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其中市纪委常委王晓东、陀勐分别带队到博白县、陆川县和兴业县、福绵区开展督查。

在打击“两违”“风暴”行动中,市纪委、市监察局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题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各县(市、区)、各镇、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巡查落实情况、人员到岗情况,违法违章建筑抢建情况,确保“风暴”行动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打击“两违”“风暴”行动开始后,各督查组迅速下乡督查,各县(市、区)也迅速成立了以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为组长的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科学部署各项措施,开展清理整治“两违”“风暴”行动。

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督查下,各县(市、区)层层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针对少数群众利用夜间、节假日实施抢建的行为,各县(市、区)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动态巡查,安排专门人员,组织专门机构,坚持轮流交叉巡查,做到巡查到边到角,不留任何死角。如福绵区安排专人使用无人机对全区进行航拍,要求技术人员对航拍到的违法建设核实并拍照上传立案,由执法局将案件派发至所属乡镇中队处理,中队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拍照上传反馈,有效杜绝了人情执法、关系执法和谎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

从严办案 严查打“两违”中的违纪问题

打击“两违”“风暴”行动中,各县(市、区)联合组织公安、纪检、监察、国土、检察等部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建成县(市、区)内新出现的土地买卖、失职渎职类案件进行深挖犯罪线索,抓住典型案件,从严、从速予以惩处,做到查处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处理不到位坚决不结案,以有效震慑土地买卖类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根据全市的部署要求,党员干部签署不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承诺书,对“两违”领导不重视、工作没有落实到位的,通过工作简报、督查通报形式予以发布,限期整改,并由监察部门依据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带头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两违”“风暴”行动的有关规定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参与“两违”和制止“两违”不力问题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进行“两违”的案件,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治理“两违”工作中包庇说情或为违建者提供各种便利、充当“保护伞”,执法不公、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好处的案件。对管辖范围内出现严重“两违”现象,综合治理不力,不及时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事实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历来重视严查党员干部“两违”问题的案件。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两违”问题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隐瞒、欺骗组织,不如期整改的人员,严肃处理。

原标题:市纪委、市监察局强力开展打击“两违”“风暴”行动——从严调查处理打“两违”中的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杨莉(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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