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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出台新规,职工大额补充医保,单次住院最高报销3万元

2017-12-14 09:17:29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陶继军 通讯员 丘湘晖

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玉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玉林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玉林市社保局会同玉林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玉林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进行公示,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超出起付线6000元可申请

玉林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

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的参保职工,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后,剔除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部分,剩余个人负担的全部医疗费,包括自付费用和自费费用(自付费用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按比例报销后剩余的费用,自费费用是指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的费用),超出起付线6000元的费用,纳入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报销范围。职工单次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报销比例表

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报销计算公式: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报销金额=住院总金额-基本医疗统筹报销-公务员补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部分金额-起付线后大于0的金额。

报销范围金额仅由两部分构成,即报销范围金额内个人自付金额及个人自费金额。

不增加职工额外负担

按照办法,在玉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障基础上,每年在玉林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中提取资金,建立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制度,不增加职工额外负担,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的职工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由商业保险公司对职工因患病住院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再次报销,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历年有结余的,先利用结余统筹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基金,结余不足或无结余的,从下一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中统筹解决。

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费用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提取,2018年筹集标准为80元每人每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将适时调整筹资标准、起付线、待遇支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等标准。(记者 陶继军 通讯员 丘湘晖)

原标题:我市出台新规盘活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大额补充医保 单次住院最高报销3万元

责任编辑:李家州(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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