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9日,玉林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群传播一则时长3分15分的恐怖视频,视频内容为恐怖分子对人实施砍头行为,场面残忍血腥。
鉴于暴恐视频的社会危害性大,易引起社会恐慌,玉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立即介入调查,协助陆川县公安局依法传唤嫌疑人朱某(男,26岁,陆川县乌石镇人)。经询问,朱某对自己在微信群中转发恐怖视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条第二款之规定,陆川县公安局依法对朱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网警提醒: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音视频属于违法行为,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切莫贪图一时之快随意传播恐怖信息,以身试法,如收到此类信息,要积极举报,杜绝转发。同时,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还广大网民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原标题:在微信群传播恐怖视频 陆川县一男子被拘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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