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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花钱买的树 无证砍伐也犯法

2017-09-21 09:58:05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韦秋兰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以为自己花钱买来的树就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砍伐卖钱,未曾想却因此构成犯罪。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赵某声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我国《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规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或虽领取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否则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赵某声虽已购买到茂林镇鹿峰村某山岭的松木,但其未办理林木伐木许可证,就私自砍伐并加工销售,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株。经鉴定,被滥伐的林木马尾松蓄积量为47.67立方米,出材量为33.01立方米,属数量较大。

玉州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声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滥伐林木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某声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韦秋兰)

原标题:自己花钱买的树 无证砍伐也犯法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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