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在玉林小伙伴的朋友圈,出现了这么一条耸人听闻的消息,以风一样的速度,迅速流传开来,并且引起了很大的恐慌。


小编虽然第一感觉这是个假消息,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联系了玉州公安局的相关人士。他们的答复是——这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假!消!息!
小编随便度娘了一下,果然——山西、山东、云南、厦门……全国各地的“南城”门口都有母亲被捅了一刀,然后抢走孩子。车牌号冀DS6005,晋A21T06这两辆车被谣传为专在学校门口抢小孩,到处躺枪。
玉林最近屡屡流传各处被偷小孩,抢小孩的消息,其实,早已经被警方严正辟谣。
近期,QQ空间、微信朋友圈疯传有人骗、抢小孩的谣言,内容图片大体一样,只是发生的地点被谣传成了全国各地。仅2015年,就有兴业大平山陈村版“骗抢小孩”、广西北海版“白色面包车抢夺小孩”、广西南宁版“专偷7岁以上孩子”、四川绵竹版“卖冰棍车专偷小孩”、陕西西安版“超市有人偷小孩”和江苏扬州版“女子冒充护士偷小孩“等谣言,但最终都被警方证明为谣言。
对抢孩子的恶行,人神共愤!也理所应当需要受到全民的怒声指责和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每一个为人父母、子女的良知问题,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疑问。但是,如果利用人们的良善之念进行恶意炒作,进行无底线营销,放大社会戾气,就不可取了。
“抢孩子”之类的谣言能够广泛传播,正是利用了家长对孩子的关爱以及对人贩子的痛恨,毕竟孩子太金贵,丢失对家庭来说是个大悲剧。所以很多人本着“宁可信其有”的心态,出于提醒、关心快速转发,以致对这类谣言进行了不自觉的传播。而谣言制造者却看透了网友的心,关注、评论、转发,导致了社会出现恐慌氛围。那么,又是谁在制造这些谣言,谣言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利益关系呢?
之前一条“支持判处人贩子死刑”的建议贴在朋友圈流传,但有调查发现,这个建议贴竟然是某营销网站精心策划的品牌宣传。而隐藏身后的是一条完整的商业运作产业链,其目的无非是赚取利益。一些营销类公众号借谣生利,将谣言进行本地化加工,赚取网友关注度,提升自身粉丝量,进而提升广告收益。
广西北海警方28日通报,6月26日晚21时53分,网名为“劳吴鑫妈妈”的当事人黄某琼(女,35岁,北海市人)通过微信群发布了一条内容为“26日下午在幸福市场有人开白色面包车抢夺小孩”的x虚假信息,经网络疯传引发民众恐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目前该女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即使你出于善意,但如果参与了传播谣言,也是要受到处罚的。特别是此类“偷抢孩子”的信息,一旦大面积扩散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恐慌。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制造谣言的可能只是一个人,但传谣的却是广大不明真相的市民。很多人以为随手“做好事”提醒,但未意识到,传播不实新闻易引起不明真相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恐慌。
警方提醒,遇到类似信息,请不要过度恐慌,可到警方的官方微博微信上询问求证,不要盲目转发,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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