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邹江 通讯员 李金莲)近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北流市公安局移送该院审查的徐某(男,22岁)涉嫌敲诈勒索案、罗某(男,33岁)涉嫌敲诈勒索案,依法对罗某、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经调查,两人都是通过QQ、微信“钓鱼”骗色,然后拍裸照敲诈勒索。
2017年春节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先是通过QQ结识被害人蔡某(女,19岁),与蔡某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并发生了性关系,在此过程中,徐某以要留念保存等为由,拍摄了蔡某的裸照。在蔡某提出分手不愿意继续与其交往后,徐某多次打电话骚扰蔡某的父母,并且通过微信将蔡某的裸照发到朋友圈对蔡某进行敲诈勒索,最后蔡某被迫两次向徐某共转账人民币3100元。
2017年6月中旬,犯罪嫌疑人罗某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认识被害人李某(女性,38岁)后,先是约李某开房发生性关系,拍摄李某的裸照。之后,以将李某的裸照发至朋友圈或张贴李某的裸照为由,先后三次敲诈勒索了被害人李某人民币3900多元。
记者注意到,类似作案手法的案件在国内屡屡见诸报端。罗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与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虽然是两起不同的案件,但犯罪嫌疑人均是利用发裸照作为威胁,要挟被害人提供数千元人民币而被批捕。这两起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同,但案件存在诸多相似的地方。记者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平时应在社交平台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洁身自好,一旦遇到类似的事情发生,一定要及时报警,敢于揭露犯罪分子的丑恶行径。
原标题:以裸照敲诈勒索 两男子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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