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工程承包商要给“开路费”,还纠集10多人到工地闹事,多次强行索取钱财,这伙人实在胆大妄为。10月25日上午,玉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该起敲诈勒索案件。该案被公诉机关定性为“恶势力”。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9月份,被告人冯某强、李某华、冯某、冯某琳、李某扬、冯某李与被另案处理的另外两名被告人等,提出要找承包修建玉州区仁东镇龚罗村的中医药健康便道工程的李某勤、李某强给“开路费”。大家同意后,由冯某强打电话联系李某勤,威胁李某勤要给四五万元钱的开路费,不给的话休想开工。冯某强、李某华、冯某成等人纠集冯某、冯某琳、李某扬、冯某李等十几人形成恶势力的组织,多次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扰乱工程正常施工,多次强行索取李某强、李某勤人民币共67600元。
公诉机关认为,冯某强等6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恶势力扰乱正常的工作,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玉州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几十名被告人家属旁听。本案将择日宣判。(陈梅 通讯员 文小洁 梁洁敏)
原标题:不给“开路费” 这伙人便闹事扰乱施工玉州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