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6月23日上午,陆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到陆川县沙坡镇六高村桂玲村民小组顺利执行了一起道路交通纠纷案,清除了路面障碍,确保了道路畅通,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陈某智与被申请执行人陈某南是相邻的村民小组村民。1992年,陈某智为了解决交通问题,经请示沙坡镇六高村村委会,并得到陈某南同意,自己投资修建六高村路澜庙坝路口至青山垌这段乡村道路,路长130多米,宽2米。这段路以原有的小路(田埂)为基础加宽建成,由于需使用到陈某南及另一村民的土地,陈某智当时已分别给予他们相应的经济补偿,并获得对方修路许可。同年,该道路竣工通行,使用22年并没有人提出异议。
2014年7月,陈某南以要回他原承包的土地为由,突然拉了几车泥堆放到路上,然后在该路面上种上农作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此事经陆川县沙坡镇六高村村民委员会、陆川县沙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2015年2月11日,陈某智向陆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处理。同年5月7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陈某南必须停止毁坏道路行为,并自行移植路面上的农作物,恢复道路原状,确保道路畅通。然而,陈某南对此判决结果拒不执行。同年7月28日,陈某智向法院申请执行。陆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到陈某南家中进行调解,但陈某南一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2017年6月23日,陆川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此次执行邀请了陆川县沙坡镇司法所、派出所、六高村委进行协助、监督及见证。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清理,被农作物堵住的道路恢复畅通,执行顺利完成。
(陈柏锦)
原标题:水泥路面种庄稼? 原来是20多年前立下协议如今反悔故意堵路 陆川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恢复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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