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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离婚官司打了两年多还没完

2017-06-20 08:55:48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陈梅 通讯员 罗莉

人常说,爱情没有国界。可对玉林的80 后姑娘阿羽(化名)来说,自己的这段跨国婚姻,正如那句歌词,“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

让阿羽更没想到的是,在耗了10个年头后,她打算要结束这段婚姻时,也变得如此难——她没有任何途径可以联系上国外的丈夫,诉讼文书送达便成了一个大难题。

丈夫回日本“失联” 玉林妻子诉离婚

阿羽如今已过而立之年,她与日本的丈夫高木某某相识,是在2004 年初经朋友介绍认识的,高木某某比阿羽大10 岁,两人相识不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年9月在玉林市登记结婚。尽管此时的阿羽并没有到过日本,也没太了解丈夫在日本的家庭情况。

婚后,双方在广东深圳市生活,由于丈夫经常在外面跑生意,阿羽跟丈夫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在这段期间,阿羽也未到过日本。

从2007 年开始,丈夫一人回国,阿羽与丈夫开始分居生活,起初,两人还有联系,可后来发展到两人几乎不再联系,夫妻双方感情逐渐破裂。

近几年开始,阿羽无法找到高木某某,两人也没有生育小孩。既然情不再,人已散,阿羽便到玉州区法院起诉离婚。

送达程序复杂立案两年后才开庭

法院是2015 年5 月29 日立案的。可让阿羽没想到的是,该案历经两年的时间,才能开庭审理。这主要是因为阿羽在国外的丈夫没办法联系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成了一个大难题。

主办该案的罗法官介绍,由于该案是涉外婚姻,送达程序尤为复杂。首先,原告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对相关法律文书翻译成对方所在国的文字后,由法院委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对身在国外的被告进行文书送达,送达时间未能确定。由于外交途径无法成功送达的,只能通过登报公告送达,但要经过4个月的送达期限。

这样的程序走了一圈下来,案子在两年后终于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阿羽离婚的心情很迫切,她希望能尽快结束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开始自己的新生活。而谈起自己的丈夫,阿羽也很陌生,说自己没有任何途径联系上丈夫。

近日,玉州区法院作出判决,准予阿羽与高木某某离婚。

罗法官称,在本案中,原、被告虽是自由恋爱,但认识时间较短,且双方国籍不同,在文化背景、生活习惯上有较大差异,婚姻基础不够牢固。婚姻之目的,除希望有美满幸福和睦的家庭外,也期望夫妻之间能相互扶持照顾。然而据原告诉称被告回到日本后,起初还有联系,但联系较少,后被告电话也打不通了,之后就再也无法联系到被告了。本案在委托送达应诉材料时,也因无法找到被告而被退回。原、被告已分居多年,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已无意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法官提醒:面对跨国婚姻,要慎重

法院终于判了离婚,但是对阿羽来说,事情还没有完结。根据法律的规定,还需要继续重复上述的送达程序向高木某某送达民事判决书,这样算下来,起码还要耗时一年。

因此,阿羽在这场离婚官司中,只有耐心地等待判决书生效后,才能恢复“自由之身”。

随着时代的发展,跨国婚姻渐渐多起来。“面对跨国婚姻,还是要多慎重。”罗法官提醒,恋爱容易,相处难。长久的婚姻都建立在男女双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尤其是面对跨国的婚姻,由于双方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等不同,更需要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加强相互了解,比如在外一方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等,只有彼此建立了牢固的感情基础才考虑结婚。此外,涉外婚姻的解除比较繁杂,万一双方的感情到了难以维系要离婚时,如果出现像本案一样找不到“被告”,那么离婚更是耗时伤神。(记者 陈梅 通讯员 罗莉)

原标题:日本丈夫回国后“失联”多年,玉林妻子诉离婚——

这场离婚官司打了两年多还没完

法官提醒,面对跨国婚姻,要多慎重

责任编辑:温祖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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