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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债务 北流法院发出首个悬赏执行公告

2017-06-16 08:55:17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黄清 通讯员 谢文杰

今年5 月份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悬赏执行”办法正式实施,大大提高了司法执行力度。近日,北流法院正式发出首个悬赏执行公告,发动社会群众共同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进行。

欠下400 多万后销声匿迹,法院发出悬赏执行公告

北流市民陈某文、陈某两人故意逃避债务,并隐匿自己的行踪,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涉案金额400 多万元。迫于无奈,债权人只好向北流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近日,北流法院发出了北流首个悬赏公告:凡举报被执行人陈某文、陈某的有效住址或行踪,法院一经查实并找到人,对举报人奖励2000 元;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宝马牌小车已被法院查封,凡提供车辆停放地,协助法院将该车扣押的,奖励5000 元;凡举报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陈某文、陈某的财产线索的,一经查实,对举报人按实际到位执行金额的10%予以奖赏。

申请悬赏的数额根据申请人意愿来支付

悬赏执行公告,对普通百姓来说还很陌生,“奖多少”“谁出钱”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

今年5 月1 日起,由最高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规定》的第二十一条作出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悬赏金按照实际提供财产标的额比例进行确定,原则不少于300 元。”北流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称,依申请进行的悬赏金由申请人支付,依职权进行的悬赏金由法院专项资金支付。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具体悬赏数额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

工作人员介绍,在诸多影响执行工作的障碍中,查找财产线索成了难中之难。为破解执行难困局,有效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北流法院推出“悬赏执行”工作机制,并将公告发布于该院门户网站、公众微信、法院公告栏。面向社会公众悬赏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记者 黄清 通讯员 谢文杰)

原标题:故意逃避债务,北流法院发出首个悬赏执行公告

责任编辑:温祖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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