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通讯员 林增崇)在日常执勤过程中,交警经常查获一些机动车没按规定年检却每年都购买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提醒,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此类车辆一旦发生意外,将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5月3日上午,在城区苗园路与城站路交叉路口,一辆驾驶室挡风玻璃没有粘贴年检、保险等标志的红色小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查,该车于2015年12月年检到期,之后没按规定到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故无法提供年检合格标志。至于强制保险,驾驶人陈海某辩称自己买了,民警用警务通查询,系统显示该车不按规定年检、无强制保险。后来在车厢翻找半个小时,终于找到了保险单及强制保险标志。
陈海某称购买保险是为了意外事故后减少自身经济损失。民警提醒他,尽管车辆每年都购买了保险,但如果车辆没按规定年检,根据《保险法》保险责任免除条款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也就是说,由于该车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一旦发生意外,商业险保险人可免责。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降低安全隐患,保护人身安全。
原标题:每年都买保险,车辆却没按时年检,交警提醒——一旦出意外保险可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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