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男王某“一夜风流”后,拒绝抚养私生子。北流市人民法院平政人民法庭法官劝导无果,转而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由父亲出面责成王某履行义务,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2013年,已婚的王某与刘某一见如故,进而相恋。为与刘某长期相处,王某故意隐瞒了其已婚的事实。2015年,刘某怀孕后,要求王某与其结婚,王某以时机不合适推诿,但声称会对此负责。刘某怀孕7个多月后,才发现王某已婚的事实。刘某欲打掉孩子,但医师告知其打掉孩子可能导致将来不育,无奈之下,刘某生下了孩子。起初几个月,王某尚能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按时支付抚养费。但是在孩子6个月时,王某却下落不明,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为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该案由平政人民法庭立案审理,面对此等“风流账”,平政人民法庭法官如何还孩子一个公道呢?
立案后,主办法官主动联系了王某,了解到其以前生意红火时,为图一时开心,隐瞒已婚事实,与刘某相恋,并生下女儿;在女儿出生几个月后,因投资生意失败,欠债较多,为躲债方才离开北流。对于女儿的抚养费问题,其以自身难保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主办法官无奈之下,转而向刘某了解王某的家庭情况,得知王某的父亲对其比较严厉,且较为通情达理,如王某父亲肯劝说王某,事情一定能得到解决。于是主办法官找到王某的父亲,将上述情况告知。王某父亲谴责王某的行为,并表示会责成王某支付抚养费。
两天之后,王某主动联系法官,表示将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并承担孩子的一半的教育费、医疗费。当天,王某便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至此,该笔“风流账”得到圆满解决。
原标题:出轨男拒付“风流账” 法官“曲线”调解助维权 □本报记者 张冠中 通讯员 朱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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