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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113家今年新开工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2017-04-25 09:04:25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欧燕琼

为做好我市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人社、住建、安监、工会部门协调联动,全力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截至今年,全市基本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今年新开工建筑项目参保率达100%。

我市113家今年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保

今年1月,我市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工伤事故,一名施工人员突发疾病造成死亡。在工人受到事故伤害后,建筑施工企业在18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备,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参保范围。对认定为工伤的建筑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一直以来,建筑行业都是工伤事故的多发区,也是工伤保险等保障制度的薄弱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建筑行业存在层层分包问题,从总承包商到农民工本人,中间可能隔着三四层;再加上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大,工伤保险需和其他保险一起缴费,对建筑企业来说较难操作;加上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的问题比较普遍。

2015年起,我市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列为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凡是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从2015年开始,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截至今年3月底,我市113家今年新开工的建筑项目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在建项目参保率达98.5%,基本实现了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

缴费费率低、待遇支付额度高,建筑企业应依法参保

“与商业保险相比,工伤保险具有缴费费率低、待遇支付额度高的特点,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全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建设项目的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按建设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按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总造价的1.3%,向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工程项目款项追加的,应按照追加款补缴工伤保险费。我市也可根据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结合实际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浮动费率。

值得提醒的是,没有在参保名单内的新增或临时变动的职工或农民工在工地受到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在48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住建、安监部门进行核实后,按参保职工处理。 (记者 欧燕琼)

原标题:缴费费率低、待遇支付额度高 113家今年开工建筑项目100%参保工伤险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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