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日前,玉林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从4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纪党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旨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多种形式系统地深入地学好党纪党规,增强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以实际成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入。
明确学习宣传重点,不散光、不走样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的基础上,党纪党规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抓好“一党章两准则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做到学习宣传不散光、不走样。
明确学习宣传载体,多形式、多样化推进。一是集中学习。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活动,把“一党章两准则四条例”作为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带头学;上好一堂廉政党课,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好廉政教育课,派驻纪检组上好警示教育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一次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党纪党规宣讲团到基层单位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二是集中宣传。利用宣传板报、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宣传党纪党规;利用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每周向党员干部发送至少一条党纪党规内容,供党员干部学习;开展以宣传“一党章两准则四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民间文艺团队进机关、下基层,以文艺表演的形式宣传党纪党规,营造学习宣传氛围。三是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到市县镇村四级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室、警示教育长廊)参观,进行警示警醒,到传统家规家训示范点参观学习,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熏陶;向党员干部赠送警示录、忏悔录,时时敲响警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
明确学习宣传目标,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党组织要认真对照“一党章两准则四条例”规定,开展一次对照检查活动,认真查找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抓好整改。党员干部要围绕党纪党规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重抄一遍入党志愿书,以此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员意识,牢记责任、使命、荣耀,不忘初心,继续保持清廉本色。(胡雄波)
原标题:我市集中学习宣传党纪党规 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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