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俗话说:“毒瘾易戒,心瘾难戒”,60后的文某就是一个例子。刚出狱不久,心里的毒瘾驱使着他忙起自已的“老本行”——以贩养吸,最终第5次走进“铁窗”。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6年4月28日10时许,文某在玉州区民主中路附近,以80元的价格贩卖一小包用黑色塑料膜包装的海洛因给吸毒人员宁某。交易完成后,文某和宁某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文某身上缴获毒资80元,从宁某身上缴获用黑色塑料膜包装的毒品可疑物一小包,经称量,净重0.2克。经鉴定,从上述缴获的毒品可疑物中检出海洛因。
法院认为,被告人文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文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由于被告人文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老翁以贩养吸五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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