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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南江街道镇忠庞屋村抢劫案判决 凶手一审获死刑

2017-03-02 10:05:42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陈梅 通讯员 方晓

路见一姑娘拿着一部苹果6手机,90后装修工罗某文心生贪念,一路跟踪至姑娘家门口实施抢劫,并持刀刺死了姑娘的父亲。2月23日,记者从玉林市中院获悉,这起去年初发生在南江街道镇忠庞屋村的抢劫案一审有了结果,罗某文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

2016年1月5日23时许,罗某文驾驶电动车经过玉州区江滨路云香桥时,见到驾驶电动车经过的女孩小庞拿有一部金色iphone6手机,顿起贪念,便一路尾随小庞至玉州区南江街道镇忠社区小庞家门口实施抢劫。小庞父亲闻讯后出来制止,罗某文持刀乱刺,致小庞及其父亲受伤,小庞父亲因被刺中心脏经抢救无效死亡。

玉林市中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所有人当场使用暴力的方法,强行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罗某文抢劫致人死亡,应依律惩处。罗某文归案后如实交代其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罗某文采取跟踪的方式至被害人家门口实施抢劫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且抢劫作案的手段残忍,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后果特别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决定对罗某文不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镇忠庞屋村抢劫案判决 凶手一审获死刑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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