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2017年2月4日下午,因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被拘留人谢某坚与申请执行人谢某成在玉林市拘留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通过家属协助,即时履行支付赔偿款5万元,获提前解除拘留,与家人团聚。这是玉州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拘留所自去年12月建立执行联动化解矛盾机制以来,被提前解除拘留的第10人。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以来,玉州区法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该院多次与公安局、拘留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全面商讨加强部门联动,合力解决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难问题,达成“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执行共识,并建立执行联动化解矛盾机制。2016年12月26日以来,该院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动协作,成功促成10多起执行案件全部履行或达成分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执结标的达600多万元。
对被拘留的被执行人,法院、公安局、拘留所启动了“三步曲”执行联动化解矛盾机制。首先三个部门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对被执行人进行谈话教育,积极做思想说服和疏导工作;随后根据被执行人的谈话内容、行为表现,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寻找突破口,探讨化解对策;最后在被执行人思想有松动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双方亲属到化解矛盾工作室参与调解,形成强大心理攻势促其认错悔过,主动履行相关义务。通过启动“三步曲”执行联动化解矛盾机制,大大提高了收拘效果。
如前面的被执行人谢某坚被司法拘留后,玉州区法院和玉林市拘留所快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收拘24小时内,拘留所管教民警便对谢某坚展开了首轮谈话。根据谢某坚的思想变化、动向,该院与拘留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探讨化解对策。2017年2月4日上午,得知谢某坚有主动履行的意愿后,该院与拘留所组织谢某成、谢某坚及双方家属到场调解,分别做执行和解工作。经过3个多小时协商,这对邻居冰释前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谢某坚家属即时履行执行赔款5万元,并对2017年8月4日到期履行的执行款2万元作了保证担保,该案圆满执结。
在蒋某、秦某夫妻俩欠玉州区某村委会70多万元合同款执行案中,玉州区法院以蒋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1月12日,玉州区公安分局对蒋某予以刑事拘留。蒋某刑拘期间,玉州区法院与玉州区公安分局启动执行联动协作,由刑侦大队承办民警、队长轮番对蒋某进行谈话、疏导教育。鉴于蒋某思想变化不大,玉州区法院与玉州区公安分局经多次会商,决定从蒋某的妻子秦某入手,组织蒋某妻子、亲属及玉州区某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村民代表到场调解。调解中,法官和公安民警对秦某及其亲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2017年1月20日,在其亲属保证担保下,秦某与玉州区某村委会达成了新的执行和解协议,当日支付执行款15万元,取得该村委会谅解,同意不追究蒋某刑事责任。玉州区公安分局综合案情,提前解除蒋某的刑事拘留。 (李文 唐俭)
原标题:玉州: 执行联动化解矛盾机制收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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