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1日在玉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红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地方立法开局良好
常委会主动作为,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扎实开展立法工作。一年来,常委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开门立法,多渠道广集民意、广纳民智,稳步推进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认真组织《玉林市立法条例》审议工作,该《条例》在2016年1月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为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提供法规保障。扎实推进我市第一部实体法《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听证和审议工作,经多次反复修改完善,该《条例》在2016年11月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开展了《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开展了《玉林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玉林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
积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制度建设。常委会在稳步推进地方立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部分院校或基层单位设立立法基地和立法联系点,制定了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努力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2016年12月,常委会与玉林师范学院合作建立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为我市科学民主立法打下良好基础。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环节,高度重视,从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入手,制定了《玉林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16年,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8件,为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推动发展作用明显
2016年,常委会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先后作出决议决定16项,有效推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科学决定全市发展目标任务。2016年1月,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
科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玉林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和《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充分发挥政府债务对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的积极作用,以及增强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提高我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出了要求,促进了财政金融风险防范和法治玉林建设。
科学推动重大民生问题解决。加强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了专题调研,听取了专题汇报,督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切实加快中小学校建设,全市市、县城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市城市化快速发展,市、县城区上学难、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依然突出。针对这一问题,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组织实施市县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的决议》,对今后五年全市市、县城区中小学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以推动全市中小学校教学条件进一步好转。
三、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工作扎实有效
一年来,常委会不断拓展监督范围,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高度关注年初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的情况,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5年财政决算。先后两次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问题,要求政府围绕目标,强化责任,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工作。
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我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加大力度整治农村养殖污染的决议》情况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等6个专项工作报告,监督推进“一府两院”相关工作开展。深入开展了2016年玉林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把检查、宣传和监督结合起来,促进了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2016年,常委会先后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3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有效解决了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39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9批38人次。通过办理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依法做好选举任免,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精心组织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2016年是我市市县乡三级换届年,常委会根据宪法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认真谋划、扎实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成立了换届选举办公室和指导组,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举办了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和换届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深入县(市、区)和乡镇调研,及时掌握和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对重要情况和工作的指导、协调;严守换届纪律,严格标准程序,精心组织市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确保了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到2016年9月上旬,我市7个县(市、区)和102个乡镇如期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任务。2016年10月中旬,成功召开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正副市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我市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为我市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提供了组织保障。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把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扬民主,规范和完善任免程序,严格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2016年,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11次,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人次。
抓好新任命人员的宪法宣誓。从2016年1月1日起,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充分彰显了宪法权威,增强了新任职人员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树立服务代表意识,代表作用有效发挥
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高度重视代表的主体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抓好代表学习培训。2016年,常委会组织举办一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组织代表到来宾市实地考察。通过培训,使代表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掌握了履行代表职责所必需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了履行好代表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6件。大会闭幕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转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通过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向代表寄发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等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建议的办理。一年来,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结率达100%,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达到100%。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以人大代表民声反映会、代表活动日集中活动和在“人大代表之家”开展代表圩日活动、周末代表回家活动为载体,积极拓展和丰富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行职权提供平台,努力实现代表活动常态化。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2次民声反映会、开展2次代表活动日集中活动、组织代表年中专题调研和年终集中视察活动,共收集代表意见、建议159条。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监督推动、桥梁纽带作用。
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常委会坚持实施《玉林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办法(试行)》,要求每位市人大代表每人联系一个行政村(点),每个季度至少到村(点)一次,全面开展“宣讲一次人代会精神、提一件代表建议意见、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想一个致富点子、化解一件矛盾纠纷”等“五个一”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我市各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密切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履职水平不断提高
常委会以严实的态度和作风,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党组和市人大机关党组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学习。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组成员和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党课和学习研讨,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等党内法规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
加强组织和作风建设。常委会党组积极发挥核心保证作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重视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自治区党校等地和院校参加学习培训,认真做好人大机关干部的选调培养工作,促进了市人大机关干部结构的优化。常委会领导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积极参与和服务市委各项中心工作,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帮扶,指导挂点村扶贫工作开展。去年底,市人大机关帮扶的兴业县大平山镇古城村成功实现了整村脱贫摘帽。
加强廉政建设。一年来,常委会切实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促进了市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加强人大工作交流。一年来,常委会主动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协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共协助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委开展专题调研16次。与南宁市、北海市、来宾市及江苏省苏州市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指导,促进了全市人大工作水平的提升。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媒体及《玉林人大》内刊、玉林人大网站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依法履职,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够充分,监督工作力度和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快,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的攻坚之年,做好新一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常委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主导地方立法的体制机制。2017年,继续做好《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草案)》论证、审议和修改工作,扎实做好《玉林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玉林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进一步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新设立立法基地和立法联系点16个,促进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对经济、民生、社会管理等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按照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任免工作程序,依法有序进行人事任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事保证。组织实施由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的制度。加快探索建立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后监督的工作机制。
三、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围绕市委工作重点,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法律监督、财经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2017年,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两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我市第一部实体法《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组织实施市县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的决议》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简称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情况报告,促进和推动“一府两院”相关工作开展。计划组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发挥专题询问对工作的推动作用。计划对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情况、玉林市PPP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玉林市饮用水源地速生桉种植情况、玉林市现代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玉林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玉林市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基层代表活动开展情况等10个专题开展调研。创新监督理念,完善监督举措,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四、切实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分批组织市五届人大代表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拓宽代表知情渠道和履职平台。坚持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各项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和督办力度,实行部门承办代表建议工作责任制。精心策划组织代表年中专题调研和年终视察活动,继续开展好市人大代表民声反映会、市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继续推进“代表之家”建设,进一步健全“代表之家”活动制度机制,努力实现代表活动常态化。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贯彻法律以及《党章》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党组和市人大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人大各专委建设,充分发挥专委的职能作用。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倾听群众的诉求,努力化解矛盾问题。继续办好《玉林人大》杂志和玉林人大网站,发挥其人大宣传主阵地作用。继续做好精准扶贫联系点帮扶服务工作。加强人大工作联系交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责任重于泰山,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我市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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