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0日在玉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红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中共玉林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科学立法和依法监督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一年来,常委会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深化依法治市实践,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认真贯彻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制定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根据立法工作的需求和本市的具体实际,制定《玉林市2017年立法计划》和《玉林市2017年-2021年立法规划》,初步确定立法规划项目13个,立法规划备选项目10个。突出特色做好立法工作。九洲江流域水环境治理是沿岸人民关注的焦点,经过几年努力,水质有了明显好转。为巩固治理效果,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常委会决定把九洲江水质保护纳入法治框架,扎实做好《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玉林有不少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古村落,大多年久失修,为做好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常委会在开展立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玉林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该《条例(草案)》已于2017年12月进行了一审。此外,还开展了《玉林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草案)》等法规案的立法调研。加强立法基地、立法联系点和立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个立法基地和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定》和《玉林市人大常委会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加强常委会与立法基地、立法联系点的联系和管理。举办立法业务培训班,对常委会立法专家以及立法联系点人员进行立法方面的培训,提高全市立法队伍的业务能力。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规,自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使该《条例》得到切实执行,2月和3月,对《条例》进行了全面宣传,6月,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促进了《条例》的实施和城市管理的规范。同时,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有效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推动我市“两院”依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阳光司法,促进公平正义。
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根据《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开展了 “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相衔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坚持发展导向,回应民生关切,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玉林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2017年,共召开人大会议2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组织代表视察2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开展专题调研28次,人大监督取得了良好成效。
推动民生保障和改善。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专题询问,直面医改进度、群众就医经费报销、医保资金监管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了部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组织实施市县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的决议》的情况报告,深入开展调研和监督检查,推动市县中小学校建设,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创新规范财经监督。在继续加强计划、预算监督的同时,2017年,在市委的支持下,常委会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率先在全区地级市中制定出台了《中共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认定、整改责任、听取和审议整改情况报告的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实施办法》出台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对2016年度市本级审计查出涉及的九个方面37个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到2017年12月下旬,已整改35个,正在整改2个,创新规范财经监督取得初步成效。
积极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对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产权市场建设情况的报告,针对农村产权市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快推进确权颁证、加强交易服务机构建设、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等建议,有效促进了试点工作。开展了玉林市现代休闲农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对加快我市现代休闲农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关注生态环境质量问题,切实加强专项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速生桉种植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饮用水水源地速生桉种植情况的报告,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提出了稳步推进连片种植的速生桉林种结构改造、探索在重要饮用水水库集雨区实行封山育林政策的意见建议。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玉林”为主题,以推动解决江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全力助推玉林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玉林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推动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开展了全市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从做好旅游资源排查、科学做好开发规划、加快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推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关系等方面对我市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
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116件(次),接待群众来访43批141人次。通过办理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化解一些社会矛盾。
三、坚持服务大局和民主决策相融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
一年来,常委会立足全市大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及时把市委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广泛凝聚玉林“两个建成”的强大合力。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2017年1月,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玉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2017年预算,科学决定全市发展目标任务。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玉林市市树市花的议案》,依法作出《关于批准玉林市市树市花的决定》,批准“玉兰树”为玉林市“市树”,“三角梅”为玉林市“市花”。此外,还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玉林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和安排使用方案的议案〉的决议》等决议决定10项,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补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2名、玉林市五届人大代表2名,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四、坚持优化服务和保障履职相协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高度重视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拓展代表履职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认真抓好代表学习培训。2017年,举办一期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重点培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法等代表履职所必须了解的理论与业务知识,增强了代表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市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广西人大》,寄送《玉林人大》,使代表在学习中增长知识、提高履职本领。
密切与代表、与群众联系。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全年共走访代表110多人次。坚持开展民声反映会、年中专题调研、年终集中视察、代表“五个一”等活动,在“人大代表之家”开展“代表圩日活动”、“代表周末回家活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执法检查、调研活动等制度,更好发挥代表参与决策、监督推动作用。
努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市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6件。会后,常委会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办理,并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协调解决一些群众关切的问题,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坚持理论武装和能力提升相促进,不断提升常委会履职水平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一手抓依法履职,一手抓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全市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印发了《玉林市人大机关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五个一”活动工作方案》,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为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和使命奠定了思想政治基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使人大机关干部守好法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协调联系,注重宣传导向,抓好宣传策划,召开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举办人大宣传通讯员业务培训班和采风活动,加强了全市人大通讯员宣传队伍建设和工作联系。对《玉林人大》期刊、市人大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精准传递人大好声音,讲好人大故事。2017年,获得全区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
加强人大工作交流。积极协助和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委开展专题调研,协助筹备并在玉林成功召开全区人大外事华侨工作座谈会。同时,与南宁市、钦州市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市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事业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照市委要求和人民期望,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服务保障和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人大机关干部、人大代表两支队伍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敢于直面、勇于解决,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各方面工作。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在玉林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通过立法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立法促进发展,不断提高我市法治建设水平。继续做好《玉林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扎实开展《玉林市苏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玉林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玉林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玉林市城市燃气设施管理规定》《玉林市大容山风景区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充分发挥立法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确保立法管用、有效。
二、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职权,坚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民生问题等进行审议,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通过人大法定程序,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结合,依法按程序选举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使党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做好监察委组成人员的任命工作,确保监察委尽快正常履职。组织实施好宪法宣誓活动,促使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忠于宪法、忠于职守。
三、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工作、重要领域,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更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执法检查,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重大事项监督和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情况报告、玉林市本级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的报告、2017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玉林市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组织实施市县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的决议》的情况报告、玉林市侨务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创新运用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督查等多种监督手段,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履职。计划开展PPP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玉林市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振兴乡村·宜居乡村建设情况等8项专题调研,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全面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针对性谋划代表工作,不断深化代表工作内容,提高代表工作质量。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引导市人大代表聚焦全市工作大局,注重民生福祉,积极行使职权,真切反映群众意愿。重点推进代表履职活动中心等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指导开展好“代表圩日活动”、“代表周末回家活动”,努力实现代表活动常态化,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机制,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坚持邀请和组织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大力推进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人民情怀,自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集体学习制度,拓展学习内容,拓宽知识视野,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营造人大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在人大机关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加强各专委建设,充分发挥专委的职能作用。加强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加快推进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继续办好《玉林人大》杂志和玉林人大网站,发挥其人大宣传主阵地作用。主动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加强人大工作联系交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玉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我市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谱写新时代玉林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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