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韦绍楼)为缓解福绵区道路交通拥堵,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方便群众出行,根据《玉林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6年12月30日,玉林市交警直属二大队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福绵区服务站揭牌成立。即日起,该区全面开展符合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
据介绍,在福绵区范围内道路上,7:00~20:00之间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估计损失在5000元以下且机动车辆各方均投保交强险,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均适用于快处快赔。具体处置方法是: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开启危险闪光警报灯然后迅速下车,互相查验并记录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及联系电话,采用摄像、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之后立即撤离现场。拍摄时,应从前后左右四个角度拍摄现场照片。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应当共同约定时间在24小时内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进行交通事故确认、评估和理赔。当事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到约定地点处理的,由交警部门按规定从严处理。
在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后,对未按照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由交通警察强制拖移车辆,并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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