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冠中 通讯员 谭雪林)近日,罗某、吕某、高某等三名男子因网上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陆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值得深思的是,其中罗某、高某还是大学本科毕业的大学生。
从今年2月开始,被告人罗某、吕某、高某在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一出租屋内,通过一种注册软件在网上注册多个微信号后,再通过陌陌营销和遇见营销软件视频定位IP搜索附近的人,加为好友后就向对方出售淫秽视频,对方则利用微信发红包的方式购买付款。公安机关在出租屋内将三名被告人罗某、吕某、高某当场抓获,并收缴手机三台、手提电脑三台,平板电脑一台、台式电脑两台,并从缴获的手机及电脑内提取淫秽视频1438个和影碟42张。经鉴定,42张影碟内的视频均属于淫秽视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罗某、吕某、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三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因此依法作出以上判决。罗某、高某手持着不错的文凭,不想正经的找份工作,却做不法生意,终究毁了自己,也害了别人,让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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