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近日,记者从玉林市民政局获悉,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印发了《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暂行办法》,将对民办养老机构实行补贴制度,每张新增床位最高补5000元。
符合3个条件可申请补贴
凡是广西行政区域内同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民办养老机构,均可获得补贴。
申请补贴时需符合3个条件:一是运行和管理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二是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5年(含)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或签订《公建民营运营合同》;三是与入住老年人签订6 个月以上的服务协议,包括区内外60岁(含)以上老年人。
建设补贴分两次拨付
补贴分为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建设补贴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及维修改造,运营补贴主要用于养老机构服务条件的改善及护理人员的薪酬补贴等。其中建设补贴主要针对新增床位,为一次性补贴,分两次拨付。养老机构自运营之日起,当新增床位收住轻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平均收住率(平均收住率=每天实际收住轻度失能及以上的老年人累计数/新增床位数×实际运营天数)达25%时,给予50% 的建设补贴金额;当新增床位收住轻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平均收住率达50%时,给予余下的建设补贴。
新增床位每张最高可补5000元
建设补贴按房屋性质分三类,第一类属于自建或购置并取得产权证明的养老设施,给予每张新增床位5000元补贴;第二类是租赁房屋且租期5年(含)以上的,给予每张新增床位3000 元补贴;第三类是公建民营模式经营管理的养老设施,装修及设施设备全部由运营方式投资的,每张新增床位的补贴标准也是3000元。
对于民办养老机构收住60 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将采取养老机构星级、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区分15个档次给予每人每月60元至160元不等的补贴。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玉林市内已经确定的、手续齐全的民办养老机构有两家,可以申请该补贴,如今工作人员正在对这两家入住的老年人进行星级评定。
原标题:补贴民办养老机构 每张新增床位最高补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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