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个牌子就收费、给个纸牌就要钱、交了钱还没发票,这就是让玉林侬深恶痛绝的“围裙党”
“不给钱就不让把车开走”,玉东新区茂林镇的杜某等3人怎么也没想到,会因为5元车辆保管费被拘留5天。车辆保管费之争、公共车位变“私有”之“恨”、保管费交与不交博弈……由此引发的关于“围裙党”收取停车保管费的问题,再度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 如果知道收5 元保管费换来行政拘留,给百万元都不要”
上月中旬,杨某和妻子曾某带着家人到龟山公园游玩时,将车停在了公共停车场里。离开之时,被附近村民杜某及其侄儿告知要收取5元车辆保管费。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以至车主报警。
一方以停车场是公共停车场,免费的,若要收费请出示相关文件为由不肯交费。一方以停车场开放以来大家就是这么收费的为由,阻止对方把车开走。最后,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对杜某等3 人处以行政拘留5 日的处罚。
“ 有想过会因为几块钱要进拘留所吗?”“实在不知道,要知道百万都不要,还要那几块钱?”10月18日下午,在玉林市拘留所里,杜某言语中透露出悔意。
杜某称,平时这个停车场由生产队里的6户人家“管理”,他自己不经常去,那天是去“顶班”的。“停车场一直都收费,不是今年才开始收费的。”
杜某告诉记者,在那个停车场停车,小汽车收费5元,电动车、摩托车2元,自行车1 元。大部分人都会给的,也有少数人不给。
问及收费是否合理、有没有合法手续,杜某表示不知道,只知道大家从一开始都是这样收费的。
事后记者了解到,原来龟山公园门前的停车场曾是公交车公司租下来作为乘客的上下客站点。前几年不开设站点后,使用权又交回到了龟山公园,作为公共的停车场,且场地的租赁费用也已经交到了2017年。“停车场本是自家田地,虽然政府已经依法征收,但村里人都是这么出来收费的”,这个说法显然说不通。
“车辆保管费”,交还是不交?
“围裙党”挂着块“停车收费”的牌子就在原本属于公共停车的地方收取车辆保管费,这种现象在玉林来说并不少见。
不只龟山公园有这样的情况,从玉林城区的青年广场附近、东门商业广场、人民公园后门的路边、工业品市场等,到玉林市湿地公园、园博园等地方,都可以见到“围裙党”的身影。
可以说,临时停车交不交费是很多市民的两难选择。“公共的地方都被你拿来私用了。”市民罗先生说,如果硬停、不给钱的话,怕他们放掉轮胎气或者打烂玻璃。
“我就选择不交。”说起“围裙党”之事,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不时带家人去玉林市人民公园玩,每当在后门路边的停车位停车时,总有“围裙党”来收费,说“这地是他们生产队的,必须交钱才能停。”对此,他一般都是采取不理睬。
还有的市民说,停车的时候没有人管,开车走时才跑出来收钱,票据、凭证等什么都没有,有没有尽到保管责任?车辆丢失了怎么办?
交,心有不甘;不交,没车位还担心车辆受损。最终,很多人还是无奈地把钱交给“围裙党”。
“其实我们也很希望车辆能够被合理、合法地保管起来,解除停车之后的顾虑。”市民王旭觉得,保管费可以给,但不想给得不明不白、不情不愿。市民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办法,将其纳入正常的渠道管理。
市民期望纳入正常的渠道管理
杜某等3人被拘留的消息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在“玉林日报—微报”留言区,众多微友表达了对“围裙党”的不满,以及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整治的期望。
@杰哥哥: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想点个赞。
@MacM:建议制定相关规定,依法全面治理“围裙党”及占道经营等乱象,改善市容市貌。
@光头篮-海林:应该搞一个专项整治,每个“围裙党”出没的地方都设置警示牌,从严治理,抓出成效,主要看元旦春节的时候还有没有各种现象,党报应专题和连续跟踪报道。
@木晓風の涙:希望不是雷声大雨点小,要持续从严治理,扩大范围和战果!
@风雨人生:公共资源大家共享,不能占为个人揾钱工具。
@卢锦:请将此拘留文件张贴在各处公共场所停车入口,以示警告“围裙党”,如再犯强收停车费,按法规上限处罚。
原标题:“围裙党”被拘之后……
相关:这个“毒瘤”当割矣
围裙一扎,便伸手要钱。这便是那些霸占公共资源坐地“生财”的“围裙党”的形象写照。他们明目张胆、蛮不讲理的作派,确实让不少市民愤懑,但又无可奈何。
上个月,玉林市公安局茂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3 名强收车辆“保管费”的违法人员。这次,有关部门着实奈何了他们一回。报道一出,迅速引发市民热议,一位市民在“玉林日报—微报”平台上留言:“ 必须给一百个赞!”
多年来,“围裙党”在一些公共场所“圈地生财”的乱象,如同野蛮生长在城市健康躯体上的一个个“毒瘤”,既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又影响城市形象。不光群众有怨言,每年“两会”也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声呼吁、积极支招,但往往“按下葫芦浮起瓢”,城市建设推进到哪里,哪里就有“围裙党”圈地收费的身影。一句“这里以前是我们的地”,便是“围裙党”硬生生塞给市民的“收费凭据”。
公共资源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拥有,不是谁家的“ 自留地”。倘若对“圈地生财”的“围裙党”采取放纵和宽容的态度,任其蔓延,则政府兴建公共服务设施惠民利民的目的难以完全实现,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就难以完整确立。
彻底清除“毒瘤”,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有人执法、执法必严。这一次,我市公安部门果断处置,旗帜鲜明地打击了“围裙党”的违法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让违法者付出了代价,用实际行动警告了“围裙党”,确实是大快人心,让人禁不住拍手称快。
这次对“围裙党”的打击,是公安部门敢担当、敢作为的表现。市民希望这是“第一次”,不是“仅此一次”。我们期待着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综合整治、长久发力,给市民一个和谐家园,还玉城一个美好形象。
原标题:这个“毒瘤”当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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