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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重点检查旅游服务质量

2016-11-04 10:11:39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周立华

近日,记者从市旅发委获悉,针对当前旅游行业在合同格式条款制订、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对各旅行社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各旅游企业合法使用格式合同,切实维护旅游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我市不少旅行社存在“小、散、弱、差”的现象,企业规模化、集团化程度不高,行业利润微薄、效益低下,虚假旅游广告、不合理低价游和旅行社不签订旅游合同、不履行旅游合同等市场乱象丛生,部分旅游线路强制消费、诱导购物、改变行程、压缩景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也不时发生。

此次重点检查旅游服务质量,着力打击虚假宣传、低价竞争、零负团费、临时变更旅游线路、不规范使用格式旅游合同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突出以旅行社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旅游中介机构、旅游服务网站、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商品市场、旅游购物商店(购物点)、使用的旅游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特别规定、行程单、店堂告示等为重点,集中专项整治以利用补充条款、特别规定、行程单、店堂告示等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等行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参团旅游时应选择正规、信誉较高的旅行社,一定要记得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行程安排、交通、食宿安排及标准、游览娱乐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费用、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不能安排在指定场所购物。消费者还应注意索要和保管好正式发票等有效票据,以便维权。

原标题:整治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乱象 重点检查旅游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潘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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