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领导的约谈给我敲响了警钟,今后我要更加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时刻谨记将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坚决不越雷池半步。”近日,玉林市纪委就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件及时找被反映人“面对面”谈话,让被谈话人深受触动,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随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深入群众,玉林市高举纪律戒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约谈教育力度,研究出台宽严相济的处理意见,对组织未掌握下能主动说清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赢得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转变方式
政策感召严明纪律戒尺
“走在街上,举目皆是专项工作的宣传海报和公告。在单位,领导多次动员主动交代问题。想到自己曾经犯的错误,整天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近日,兴业县干部李某下定决心,将其多年前利用政策漏洞私分的五保集中供养财政资金6万元多违纪款上交县纪委。“向组织把问题交代清楚,把私分的款项退出来,我的心里终于轻松了!”李某对当初的贪念后悔不已。
全区专项工作现场会后,玉林市发布了《关于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全市各级利用报纸、电视、网络、会议传达、板报张贴等方式,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组织研究制定《对专项工作中主动交代问题、主动退款人员的处理意见》。
通过限期主动交代政策的感召,一批党员干部受到触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上交违纪款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764人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主动退缴违纪违规款1674.1万元。
抓早抓小
强化教育挽救干部
2015年11月3日,玉林市纪检监察网连续发布消息:玉林市通报10起基层干部套取截留挪用民生资金典型案例、玉林市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玉林市通报6起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坏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玉林市通报10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案例。
这样的纪律审查消息,玉林市纪检监察网每个月都会发布。专项工作以来,玉林市注重发挥纪律审查的综合效应, 对查处的问题,坚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市县两级全面实行“每周一分析、半月一通报”制度,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以文件通报、媒体通报、会议传达等方式,每月通报曝光案件两次以上。截至今年6月,市县共发出通报177期,通报案例527起,通报人数686人,放大了纪律审查的震慑效应。
同时,结合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玉林市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共开展宣讲、培训活动130场次,接受教育1.25万人次,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市纪委印发了《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专项工作典型案例警示录》3万册,做到全市副科级党员干部、基层“七站八所”负责人、村“两委”干部人手一册,实现教育全覆盖。
执纪必严
“分类处理”保护“森林”
如何全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玉林市坚持运用分类处理原则,做好对主动交待问题、主动退款人员的处理,确保良好社会效果。
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交代问题、主动退款的党员或公职人员,违纪数额或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给予自我检讨、进行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函询等处理。1850人进行了自我检讨,566人被约谈,20人被诫勉谈话。
对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退5000元以上的293名党员干部,共立案审查117名党员干部,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8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
对少退多留、边退边等的部分违纪人员,以及退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情形严重、性质恶劣并涉嫌犯罪的,高举纪律戒尺,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在查清清主要违纪事实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全市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诫勉谈话、函询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多样化的执纪监督方式,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成为工作的遵循和标准,成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利器。
原标题:践行“四种形态” 握紧从严治党戒尺 ——玉林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纪实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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