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支付59万多元欠款,他却在支付了部分欠款后对剩余的20多万元拖欠长达8年不还。9月14日,福绵区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邀请福绵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多个单位的20名代表共同参与庭审过程,并组织单位代表为法院工作进行“阳光评议”。
在当天庭审现场,福绵区公诉机关对福绵镇人唐某进行了指控。唐某因欠某水洗厂加工费,玉州区法院于2008年12月作出了民事判决,判决唐某支付594984.7元服装水洗加工费给水洗厂。2009年通过玉州区法院强制执行,为水洗厂追回了部分加工费。2015年1月玉州区法院委托福绵区法院执行,经福绵区法院强制执行了银行存款23178元后,唐某还欠233517元。2015年9月福绵区法院向唐某发出报告财产令,唐某拒绝报告相关财产情况且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判决。
2015年10月13日,唐某被福绵区法院拘留十五日,拘留过后,唐某仍不偿还欠款。今年2月,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唐某被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当庭宣读了证明唐某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的证据,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无异议。案件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院开展了“阳光评议”座谈,20名代表对法院工作进行评议。各代表对该起案件提出了评议意见,为法院司法完善工作出谋划策。此外,各位代表共同参观了法院的立案窗口、调解窗口、执行指挥中心等场所,亲身感受法院司法办案过程。(记者 黄清 实习生 毛汉连 通讯员 蒋山)
原标题:拒不执行判决 “老赖”当庭受审 福绵区法院“公众开放日”,20 名社会人士参与旁听并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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