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韦藿珍 通讯员 谢文杰)妻子离家7年,期间一直联系不上,那么如何离婚?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个案件。
原告韦某与被告陆某于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随后生育两女,2009年3月夫妻双方发生纠纷妻子离家出走至今,期间再无联系。2016年5月,韦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北流市人民法院,要求与陆某离婚。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由于被告陆某因琐事离家出走7年无联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韦某与陆某离婚,婚生女由韦某继续抚养,陆某每月向两个女儿各支付抚养费3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
原标题:妻子离家出走七年无联系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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